租車在現在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 只要租車公司簽訂一份合同, 上交一些押金就能拿到自己的心儀的車。 但就是如此簡單的事情, 對于湖南的沈先生來說卻成了讓他頭疼的事情。
2016年, 他在湖南一家新能源汽車租賃公司簽訂了一份租車合同, 并付給了對方3萬元的押金。 由于對方的很多新能源汽車是來自另一家公司, 所以他合同上所簽署的公司和行駛證上汽車所歸屬的公司是不同。
2年后, 沈先生想要退租便來到了當初自己租借汽車的公司。 但讓他沒想到, 這家公司早已人去樓空。 沈先生一時間也無法聯系上這家公司負責人,
沈先生隨后便來到自己這輛新能源汽車所屬的公司, 發現同樣也是人氣樓空, 這可是讓沈先生十分的為難, 這車怎么就成了燙手的山芋。 在查詢這兩家公司的信息時, 沈先生發現這兩家公司都存在著異常經營。
無奈之下, 他只好向工商部門投訴。 對此不少網友表示沈先生3萬元買了一輛車不虧, 早前就有租房能碰到這樣的好事, 房東攜帶押金消失, 房子歸租客所有。
也有網友表示, 這種事情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很多小公司都是因為資金不足而出現了這樣的情況。 有業內人士表示, 沈先生這種情況時常有發生,
那么, 各位覺得這輛車該歸沈先生所有嗎?他還能繼續開著上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