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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育讓妻子“借種生子” 孩子出生卻要離婚

阜南縣的李紅(化名)和王明(化名)挨過了七年之癢, 如今的婚姻卻可能因“借種生子”走向破滅。 近日, 阜南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接待了前來求助的李紅。 交談中, 工作人員得知, 李紅丈夫王明以養育了5年的女兒非自己親生為由, 讓李紅帶孩子“淨身出戶”。 如此一來, 孩子由誰承擔撫養義務成了必須面對的難題。

丈夫不育慫恿妻子“借種生子”

2005年, 李紅在外出打工期間, 經人介紹與老鄉王明認識並步入婚姻殿堂。 婚後, 兩人一直沒有生育子女。 前往醫院檢查發現, 不育的原因主要在王明。 為了治病,

夫妻倆前往北京、上海等多家大醫院診治, 但始終沒有達到滿意的效果。

隨著兩人年齡越來越大, 孩子遲遲要不上, 開始讓婆家人和娘家人著急不已。 2012年, 兩家人多次對此事進行商議, 最終婆家提出了“借種生子”的想法。

因為自己無法生育, 王明點頭同意並慫恿妻子“借種”。 剛開始, 李紅表示無法接受, 也很抗拒。 不過, 在兩家人輪番勸說下, 她最終選擇“借種生子”要孩子。

鬧離婚孩子撫養權成了難題

借誰的“種”最合適?李紅的婆家人認為需要找一個有王家血緣的親戚, 這樣才能擔起傳宗接代的任務。 挑來挑去, 他們最終將目光聚焦在了王建(化名)身上。 原來, 王建與王明是堂兄弟, 他們常年一起在江蘇務工。 2012年, 李紅成功“借種”懷上了孩子,

並于2013年產下一名女嬰。

然而, 女兒的出生並未給夫妻二人帶來快樂, 兩人經常發生猜忌, 一度鬧到分居的地步。 在頻繁的爭吵中, 兩人的夫妻關係因為當初選擇“借種生子”走向破滅, 而李紅與王建的關係卻越走越近。

“離婚吧, 你帶著孩子給我淨身出戶!”近日, 在一次爭吵中, 王明撂下狠話, 跟妻子“攤牌”。

“離婚後, 財產該如何分割, 王明需不需要承擔孩子的撫養權?”日前, 抱著孩子欲哭無淚的李紅向阜南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說法“應由生母撫養, 生父也要承擔撫養費用”

“本案中, 李紅與王明系夫妻關係, 但在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李紅與他人借種生育孩子, 其存在過錯。 ”昨日, 阜南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付忠表示,

“民事訴訟中, 李紅可以舉證是男方主張的‘借種生子’, 從而可以要求多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財產。 ”

徐付忠認為, 一般來說, 李紅婚外與王建生育一女, 屬於非婚生子女。 王明沒有和李紅共同撫養子女的義務, 非婚生女兒應由李紅撫養, 且不得要求王明支付女兒的撫養費用。

徐付忠還介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 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因此, 李紅可以要求王建共同承擔孩子的撫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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