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事:聽說沒有, 毛不易被告侵權啦~
B同事:不知道呀, 什么情況
A同事:據說是年初翻唱了李志的歌曲誒, 沒有得到授權
B同事:還有這樣的事?
今天一大早剛到辦公室就被《明日之子》第二季以及毛不易侵權的消息狂轟亂炸, 畢竟小編也是毛毛的忠實粉絲, 于是馬上去網上搜索了一波, 原來事情是這樣的~
7月3日早晨6點,
音樂人李志在微博發長文訴《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樂人的歌曲,
并提及年初毛不易在巡演時也曾侵權翻唱。
就此,
李志表示將會訴至法庭,
并要求節目方和毛不易共賠償300萬元。
(微博截圖:李志訴明日之子)
6月30日播放的《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翻唱歌曲《天空之城》
(《明日之子》第二季截圖)
不過話說回來, 這個小哥哥是我在今年的《明日之子》第二季當中, "美顏賽道"里最喜歡的一位選手, 陽光、干凈、清爽型的東北大男孩, 看到他就覺得整個世界都是暖暖的, 莫名的為他打Call, 據說還是毛毛推薦過來的呢~
李志稱, 7月1日一個叫“文靜”的人給他發過郵件, 內容為:“剛剛找到你們的聯系方式, 沒法提前得到授權, 并且希望得到一系列眼花繚亂的授權”
所以說~沒找到就可以不授權, 直接用了?
年初時《明日之子》的全國巡演, 毛毛未經授權翻唱了李志老師的歌曲, 并在李志老師的強烈抗議之后深情款款的道了歉
這么短的時間就沒了聯系方式?仿佛有一種啪啪打臉的感覺~
李志的微博文章表示:“起初因為害怕被輿論說是為了錢去維權, 害怕面子上掛不住, 害怕人力財力支撐不了龐大的侵權案件, 導致缺忘記了維權本身是對的, 也忘記了維權的初衷是為了減少侵權。
但是我們就是因為總是要1塊錢, 所以不良企業侵權方面幾乎沒有成本, 對于多數的商人來說, 只有實實在在的罰錢, 甚至罰到企業破產, 才會讓它對法律敬重。 ”
所以, 到目前為止, 李志方要求:1, 賠償300萬。 100萬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權費用, 100萬是年初毛不易老師的演出侵權費, 100萬給其他被侵權的音樂人。 2, 法庭見。 3, 不接受其他建議
(微博截圖:李志訴明日之子)
看來李志老師這次是真的生氣了, 畢竟不管是誰, 一而再再而三的侵權, 也是讓人難以忍受的
(微博截圖:李志訴明日之子)
不過小編真的很想說...李志老師的手機真的多, 一會兒iphone7、一會兒iphone8, 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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