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囧途》系列電影, 以其輕松幽默的劇情, 獲得了很多人的喜歡。 而《泰囧》中的明星形象, 也經常出現在各大商業廣告中, 但是有些人, 就是法律意識比較薄弱, 擅自用他人的照片, 還用在了商業用途上, 讓人想不生氣都難!近日, 王寶強可以說是大了很多場官司, 前妻馬蓉爭孩子撫養權, 也對簿公堂, 這次的侵權事件, 又一次鬧上了法庭。
據小編了解到, 一家名叫“暢想軟件”的軟件公司未經過王寶強本人的同意, 私自使用王寶強在泰囧電影里劇照的影響, 并用于盈利。 在這家軟件公司的微博里, 有一條微博寫到,
通過法律途徑, 王寶強向該公司索要賠償經濟損失費15萬元、精神損失撫慰金5萬元、維權成本合理開支5000元。 法院也做出判決, 要求軟件公司賠償王寶強經濟損失6萬元以及公證費1200元, 并在微博或報紙上向王寶強公開道歉。
這件事情發生了之后, 很多網友的評論就亮了, 有人說為什么你一個大明星還要去為難別人一家小公司;明星收入應該很多吧, 這樣一整人家公司就破產了;哇, 公證費1200萬還要軟件公司出啊, 這么多錢, 一下子就把別人整垮了。 更有甚者, 說王寶強原來是這么小心眼的一個人,
這些扎心的評論, 小編覺得, 三觀都挺不正的。 首先, 這種侵犯肖像權的事情, 如果是普通人, 肯定也會義憤填膺, 然后走法律渠道。 但是換做了王寶強, 為什么就要被噴呢?他也只是普通人, 只是, 身份是明星而已, 且做了一件很稀疏平常的事情。 其次, 一碼事歸一碼事, 為什么要把這件事和馬蓉那件事扯到一起去呢?也是搞不懂有些人的腦回路。
王寶強作為一個草根明星, 十分的接地氣, 即使做了明星, 依舊經常回家看父親母親, 也為家鄉建設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農忙的時候, 也經常自己下地干活, 他就和萬千群眾一樣,
婚姻的走向不是他一個人就能控制的了的, 每個人也都會有缺點, 不要抓著一個點使勁不放, 那樣真的一點意思都沒有,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就事論事, 一切都會輕松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