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朝陽男子王某在大連打工。
因為熟人馮某、尹某等人曾經說王某是同性戀, 王某得知后心生憤恨, 他購買了一把尖刀, 伺機報復。 去年12月21日下午1點左右, 王某攜帶自己購買的尖刀, 到大連市高新園區一處商店附近, 尋找到馮某, 他持刀追趕馮某, 并捅刺馮某的左后背部一刀。 隨后王某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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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某的背部損傷嚴重, 經法醫鑒定他損傷導致左肺部破裂, 進行了手術治療, 損傷程度屬于重傷二級。
而王某還沒有罷休, 他認為自己還有個仇人尹某。 12月29日, 王某又到高新園區龍王塘車站附近尋找尹某伺機報復,
5月17日, 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將王某公訴至法院, 認為王某致人重傷, 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 法院已經開庭審理此案。 等待王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