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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要求剖宮產,但醫院建議順產,結果寶寶沒保住!誰負責?

王女士(化名)今年37歲, 隨著全面二胎政策的開放, 她和老公決定要個二胎。 由於是高齡孕婦, 王女士在孕期一直非常小心。 而且每次產檢都按時去, 幸運的是, 檢測結果都沒什麼問題。

到了預產期後, 王女士和老公一起來到醫院待產, 當天王女士通過B超進行了檢查, 報告顯示:見胎心胎動, 胎兒心律規則, 羊水量也正常, 胎盤成熟度II級, 胎兒臍帶繞頸一周。

雖然結果顯示很正常, 但王女士的老公覺得妻子年紀有些大了, 加上胎兒臍帶繞頸一周, 所以希望能進行剖宮產。 但是當時的醫生卻覺得王女士的各項指標都正常,

順產是沒有問題的。

結果王女士的老公在醫生的建議下, 最終同意了順產, 並當場簽署了知情協議書。 等回去後, 他和王女士一商量, 還是覺得剖宮產更穩妥一點, 所以他再次要求醫生進行剖宮產, 但醫生沒有同意。

結果就在那個晚上, 王女士的寶寶因持續性枕後位, 導致難產。 最終經過採取助產措施, 寶寶娩出, 但此時寶寶已經無呼吸、無心跳, 雖然經常積極搶救, 孩子最終還是沒能保住!

事後, 王女士老公覺得此事醫院要負主要責任, 要求賠償, 但醫院堅稱自己操作程式沒有問題。 那麼此事到底是誰的責任呢?

律師表示, 此事可以走司法鑒定或醫療事故鑒定, 建議家屬可以複印病歷材料, 封存病例。 最好找有一定資歷的產科醫生瞭解院方過錯程度,

等過錯程度相對確定後, 起訴並申請司法鑒定。

貓爸說:

剖腹產也好, 順產也罷, 這兩種方式都不存在排他性, 各有其適應範圍。 而做這方面選擇的時候, 我們這些沒學過醫的人真的很難做出良好判斷。 而且不管是剖宮產還是順產, 都是有風險的。

如果上文中的醫生選擇剖宮產也出問題了, 那這責任算誰的呢?所以說, 對於專業問題, 最好的辦法還是應該尊重專業人士的建議, 而不要根據自己經驗去想當然。

那麼網友們, 你們覺得上文中的案例應該是誰的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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