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出生的遼寧莊河男子鄭偉(化名)小學文化, 無業。
鄭偉曾經有盜竊前科。 2017年9月到2018年1月, 鄭偉先後四次尾隨佩戴金飾品的女子, 並通過掐脖子、勒脖子等暴力方式搶劫她們的金項鍊和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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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偉首次作案, 是在去年9月22日晚9點左右, 他在莊河老廟嶺十字路口附近發現了帶著金項鍊的女子小劉。 鄭偉一路尾隨, 在小劉家的樓道內她發現身後有人, 此時鄭偉快速超越小劉到3樓, 之後又趁小劉打開2樓房門之際迅速返回, 一隻手掐住小劉的脖子, 另一手毆打小劉, 拽斷其脖子上的金項鍊, 並連同吊墜和她的一部蘋果手機一併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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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 鄭偉又在莊河大宇公司、華豐大廈等地多次搶劫獨行女子的金項鍊和手機。 截止案發, 鄭偉共搶劫4次, 涉案金額數萬元。 除此之外, 他還曾經盜竊過一輛價值近萬元的麵包車。
今年1月13日, 鄭偉被警方抓獲。 日前他已經被移送起訴。 檢察院認為, 其已構成搶劫罪和盜竊罪, 並向莊河市法院提起公訴。 等候鄭偉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