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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想当官,除花钱买外,只需拿到这两样东西,强盗也可当大官

在古代, 對於普通老百姓可能一輩子都不會離開家鄉, 出生的時候也只需要在官府登記造冊就可以了, 如果要出遠門就需要官府開的路引, 證明你是哪裡人。

從隋唐通過科舉選取人才開始, 全國各地的人才紛紛湧向京城, 期待著可以做官。 在這樣的情況下, 如果中舉之後要從京城去往外地為官, 該用什麼方法證明官員的身份呢?

為了防止結黨營私, 古代是不允許派官員回家鄉任職的, 也就是古代官員委派遵循的是一種回避制度。 那麼朝廷委派的官員到一個完全陌生沒有任何人認識的地方做官,

要怎麼證明自己的身份呢?

在古代交通很不發達, 資訊不能得到快速有效的傳遞, 驗證一個人的身份是非常困難的, 朝廷也很擔心會有不法分子進行冒充, 因此發明了一套相對嚴格的驗證程式。 對於官員來說, 上任必須攜帶的重要憑證, 一是朝廷頒發得蓋有戶部大印的委任狀, 一就是“告身書”, 也就是相當於簡陋的身份證了。

委任狀一式兩份, 一份在吏部留檔, 一份由官員隨身攜帶, 官員攜帶的這份要交到被委派的當地政府進行審查備案。 委任狀多數是紙質, 上面寫官員的基本資料和被委派的官職。

告身是對委任狀的補充, 出現在南北朝時期。 上面詳細的記載了官員的姓名籍貫的基本資訊, 還描述了該人特殊的體貌特徵。

告身由自己保存, 驗證之後不用上繳。

唐朝時官員有了證明自己身份的魚符, 魚符會刻上官員的姓名、所屬的單位以及品級。 三品及以上佩戴金質魚符, 三品以下魚符用銀或銅做材料, 裝在魚符袋中。 魚符也分左右兩個, 左邊的就在朝廷存檔, 右邊的官員隨身攜帶。 但是這種方法始終不夠安全。

西遊記中就有唐僧的父親陳光蕊中了狀元, 又娶了丞相的女兒, 被皇帝委派了官職, 本來該是人生大贏家的, 結果水匪所害, 水匪殺人之後還不滿足, 拿著陳光蕊的官員憑證, 帶著陳光蕊的妻子就赴任去了, 這是多麼悲慘的一件事。 因為古代有著考評制度, 短時間內冒充還是有可能的, 長時間的治理地方就會被人發現了。

從五代十國開始, 為了防偽, 又在告身上加上了對所屬官員的歲數、相貌等之類的描述, 像“面黃無須”之類的人有太多, 但終究是不如相片一目了然。

宋朝時, 對告身的內容又進行了增加, 不單有官員本人的資訊, 還要寫上祖父, 父親的基本資訊。 為了保險起見, 辦理和頒發告身的官員都要簽字蓋章, 作出擔保。

清朝時告身被稱為“官照”, 曾經有人殺官之後冒充官員收稅, 本想卷款潛逃, 誰知道被提前發現。 而到了晚清, 皇帝和皇太后都賣官鬻爵, 官員不在那麼寶貴。 而民國時期, 已經有了相片不在容易冒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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