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 對於普通老百姓可能一輩子都不會離開家鄉, 出生的時候也只需要在官府登記造冊就可以了, 如果要出遠門就需要官府開的路引, 證明你是哪裡人。
從隋唐通過科舉選取人才開始, 全國各地的人才紛紛湧向京城, 期待著可以做官。 在這樣的情況下, 如果中舉之後要從京城去往外地為官, 該用什麼方法證明官員的身份呢?
為了防止結黨營私, 古代是不允許派官員回家鄉任職的, 也就是古代官員委派遵循的是一種回避制度。 那麼朝廷委派的官員到一個完全陌生沒有任何人認識的地方做官,
在古代交通很不發達, 資訊不能得到快速有效的傳遞, 驗證一個人的身份是非常困難的, 朝廷也很擔心會有不法分子進行冒充, 因此發明了一套相對嚴格的驗證程式。 對於官員來說, 上任必須攜帶的重要憑證, 一是朝廷頒發得蓋有戶部大印的委任狀, 一就是“告身書”, 也就是相當於簡陋的身份證了。
委任狀一式兩份, 一份在吏部留檔, 一份由官員隨身攜帶, 官員攜帶的這份要交到被委派的當地政府進行審查備案。 委任狀多數是紙質, 上面寫官員的基本資料和被委派的官職。
告身是對委任狀的補充, 出現在南北朝時期。 上面詳細的記載了官員的姓名籍貫的基本資訊, 還描述了該人特殊的體貌特徵。
唐朝時官員有了證明自己身份的魚符, 魚符會刻上官員的姓名、所屬的單位以及品級。 三品及以上佩戴金質魚符, 三品以下魚符用銀或銅做材料, 裝在魚符袋中。 魚符也分左右兩個, 左邊的就在朝廷存檔, 右邊的官員隨身攜帶。 但是這種方法始終不夠安全。
西遊記中就有唐僧的父親陳光蕊中了狀元, 又娶了丞相的女兒, 被皇帝委派了官職, 本來該是人生大贏家的, 結果水匪所害, 水匪殺人之後還不滿足, 拿著陳光蕊的官員憑證, 帶著陳光蕊的妻子就赴任去了, 這是多麼悲慘的一件事。 因為古代有著考評制度, 短時間內冒充還是有可能的, 長時間的治理地方就會被人發現了。
從五代十國開始, 為了防偽, 又在告身上加上了對所屬官員的歲數、相貌等之類的描述, 像“面黃無須”之類的人有太多, 但終究是不如相片一目了然。
宋朝時, 對告身的內容又進行了增加, 不單有官員本人的資訊, 還要寫上祖父, 父親的基本資訊。 為了保險起見, 辦理和頒發告身的官員都要簽字蓋章, 作出擔保。
清朝時告身被稱為“官照”, 曾經有人殺官之後冒充官員收稅, 本想卷款潛逃, 誰知道被提前發現。 而到了晚清, 皇帝和皇太后都賣官鬻爵, 官員不在那麼寶貴。 而民國時期, 已經有了相片不在容易冒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