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裝甲車, 大多數人知道這是只會在戰爭中才會使用的, 因為防禦力量非常強, 能夠抵擋住大部分猛烈炮火的襲擊。 然而, 中國歷史上卻曾經又一次, 出動了裝甲車, 只為追捕一個逃犯。
一般情況下, 追擊逃犯用的都是手槍、步槍, 就連狙擊槍都很少用到。 更多的時候, 其實是不會開槍的。 員警們會盡可能的留住這些逃犯的性命, 將他們活捉。 如果是在城市中追捕的話, 就更加避免開槍了, 因為害怕誤傷到行人。
那麼到底是什麼級別的犯人, 竟然狙擊槍都不夠用了, 直接開上了裝甲車?某年河南當地的一個小軍械庫,
這可不僅僅是殺人罪了, 甚至還犯了搶劫軍火庫罪, 要知道軍火庫對國家來說, 是非常重要和機密的地方, 裡面全都是武器。 張紅斌躲在一個老漢家中, 員警將外面包圍。
不管談判專家如何靠近, 張紅斌都拿著手中的槍, 中間還發射了好幾次。 最後員警沒辦法, 就從部隊調來了92式步兵裝甲車, 5分鐘後將張紅斌擊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