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見情已深, 未語可知心。 如果你不小心被愛情辜負, 那就學會吐出來, 縱然愛情遠了, 我的友情依然支持你----明一悅讀。
明一悅讀:你好。
我是個離婚女人,
在女兒兩歲半的時候,
前夫一家嫌棄生了個女兒,
加上前夫家暴,
離了。
離婚時,
什麼也不給我,
就連我陪嫁的東西都不許帶出來,
只把女兒推給了我,
無理又無情,
我恨透了他們一家!離婚後我帶著女兒回到娘家,
因為女兒姓名是倆字,
一姓一字,
我們總是連口叫,
後來我媽說“她那個爸爸,
不看孩子,
也不給撫養費,
乾脆改回我們家的姓得了!”我覺得我媽說的有道理,
想把孩子的姓改得我們家的,
不知道是不是應該?但我朋友說,
要改就趁早,
大了很麻煩,
但我擔心的是,
如果真改了,
前夫更不會給撫養費了,
我該怎麼辦?
明一悅讀:離婚以後, 該不該把孩子的姓改成自己的?這件事還真不是自己說了算的。 法律規定, 可以給孩子更名改姓, 但必須夫妻雙方到場確認。 也就是說, 想改姓, 必須孩子父親確認。 從你的描述來看, 孩子父親對她不管不問, 又不出撫養費, 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你可以私下跟他協調或直接向法院提出訴訟, 改姓可以協商, 但撫養費他必須給付。 明一悅讀建議:孩子跟誰姓不重要, 重要的是讓孩子健康成長, 身為父母不應活在過往痛苦和糾結中, 而應目光放長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