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歌後癱瘓三十載, 父母卻趁著她最紅的時候, 轉移她的財產。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 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一句話, 很多除了身體健康但一無所有的年輕人, 在打拼的時候, 喜歡用健康的身體來換取成功的事業。 但是有些人卻在年輕的時候, 失去了健康的身體。 臺灣歌手李佩菁就是其中之一。
李佩菁是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初最紅的女歌手之一, 人美歌聲甜美。 可是命運卻坎坷令人心痛。 她剛出道的時候, 只有十五歲, 之所以如此早就出道, 是因為父親因為經營失敗而欠債二百八十多萬, 這個數字在當年簡直鉅款,
五年後, 她憑藉著一首《我愛月亮》而名震一時。 正當她以為以後可能就要一帆風順的時候, 命運又跟她開了一個玩笑。 在她二十三歲的時候, 她忽然下肢無任何知覺, 等到了醫院之後, 被查出來患上了胸椎腫瘤切除手術, 情況緊急, 必須馬上做手術。 手術之後, 她才發現自己整個下半身都癱瘓了。 這對於她來說, 無疑是打擊, 可是後來進行了兩次手術, 這兩次手術, 李佩菁讓她再也沒有能夠從輪椅上站起來。
雖然出行不方便, 但是她仍然再堅持她的事業, 畢竟她還肩負巨額債款呢。 雖然她一直在努力賺錢還債, 但是她的父母卻在一旁盡情壓榨女兒的價值。
身體的殘缺、家人的背叛讓李佩菁非常痛苦, 原本希望能夠在愛情上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可是在與丈夫結婚三十多年後, 李佩菁才發現當年那個主動追求她, 告訴她, 會一輩子跟在她身邊的丈夫還是出軌了, 並且已經出軌了八年了。 雖然這輩子李佩菁沒有在任何一方面有過幸福, 但是她在老年的時候, 已經不將自己的幸福放在他人身上了, 開始積極治癒自己身體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