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歷史上, 封建統治的時間佔據了大量的時期。 封建制度下, 皇帝擁有無與倫比的權力。 當然為了穩定自己的統治, 很多新上臺的皇帝往往會有一個特殊的政/策, 那就是「大赦天下」。 很多人對這個詞並不陌生, 那麼歷史上的大赦天下, 真的是赦免所以罪犯嗎?具體情況是怎樣的呢?
首先, 大赦天下起源于商朝的周公。 周公輔政的時候, 就經常告誡周王, 要待百姓寬容仁厚。 而到了「獨尊儒術」的漢朝時期, 這種「仁政」也正是儒家的正統思想, 因此真正的大赦天下是從漢朝開始的, 後面的各朝各代的帝王也都紛紛效仿, 以此顯示皇恩的浩蕩。
至于會「大赦」的原因, 出于迷信, 古人經常會把各種天災人禍的責任放在君主身上, 認為君主的不作為是導致這一切的原因。 而大赦天下則是相對「順應民意」的仁政。 幾個經常出現「大赦天下」的情況往往是新皇登基,
當然所謂的大赦天下, 其實也不是所以人都能得到赦免。
然而看似美好的大赦天下, 其實所產生的結果卻沒有那麼美好。 大赦天下本身就是降低了律法的效用, 因為會有罪犯心存僥倖, 希望犯罪之後能遇到大赦天下, 這樣一來犯罪的人沒遭到處罰, 而因犯罪而遭受損害的人則會感覺遭受了冤屈, 反而更加不利于社會的穩定。 所以「大赦天下」是利是弊還是不能簡單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