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相對比較安靜, 但對于自己擅長或負責的事又表現得相當熱愛與盡職。 鑒于平時在體育方面表現得不錯, 新學年老師讓孩子保持當體育委員, 孩子也因為這樣一個「幹部」職位自信了很多, 也充滿集體榮譽感, 原本相對內向的孩子對違反紀律的同學卻能正面制止, 日子久了, 對待頑皮的孩子更是嚴厲, 甚至「出手相助」, 孩子的簡單粗暴自然不是正確的, 甚至被認為有「身體攻擊」, 哪怕十分有責任心但因管理方式不太妥當, 失落中只能接受了換選的結果。 而對于他人的「動手動腳」, 孩子顯然有點有苦說不出。
孩子的變化無形中暴露了周匝環境的負面影響, 可能有「位高權重」的漂浮心態作祟, 也可能因為受其它人的行為影響, 也可能因為家裡人管教方式的模仿。 因為這事, 孩子雙方家長爭執過, 不常照看孩子的男家長條件反射地把責任歸啟到日常照料孩子的女家長身上, 質疑女家長的管教方式。 雖然女家長對這樣的質疑感到不滿與反感, 但是孩子任何時候發生任何問題, 作為家長本來就不應該推託, 承認問題並不代表問題全在于自己, 而在于只有自己可以無條件地支持與幫助孩子, 而不是奢望于改變外界其它影響因素。
家長也和孩子承認了自己的錯誤, 承諾不能有任何粗暴的行為, 與孩子一起改變。
家長先認錯改變, 既給孩子正確的示范, 也讓孩子不再害怕與心存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