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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一世,有三不「爭」

01

人活一世, 最忌諱的就是「爭」。

為了得不到的一切而爭, 那是自討苦吃。 不屬于你的一切, 哪怕你得到了, 最後都會失去, 一無所得。

為了展現自己的才華而爭, 那是招惹禍患。 所謂「木秀于林, 風必摧之」。 不懂得收斂自己的人, 最後都會倒楣。

為了跟某些人爭奪利益而執著, 那是一種不智。 如果你被某些小人盯上, 那你就會得不償失, 身處于泥濘當中。

其實, 晚清四大名臣之一的張之洞, 早年特別自負, 認為自己的才華無人能及, 所以他跟無數人「爭」, 也因此得罪了不少人, 碰過了不少釘子。

不過, 當他人到中年的時候, 他感慨道:「平生有三不爭:一不與俗人爭利, 二不與文人爭名, 三不與無謂人爭氣。 」

一個人, 唯有吃過了大虧, 才能明白何為對, 何為錯, 什麼事兒該做, 什麼事兒不該做。 這一切, 都需要經歷的磨礪。

無論我們多有本事, 都別跟上述這三類人「爭」, 否則會招惹禍患。

02

不與俗人爭「利」, 這是一種智慧。

王志文曾說過, 在利益面前, 人性的一切醜惡都會毫無保留地展現出來。

原本是善良老實的普通人, 最後會因為利益而變得面目猙獰。 原本是厚道和藹的平凡人, 最後會因為利益而變得翻臉不認人。

更何況, 在如今這個人心叵測的世道當中,

老實人少了, 內心陰暗的人多了。 也許, 後者的心思和人性更讓人感到恐懼。

單位中的小李, 他遇到過這麼一件事。

某一天, 他在路邊的流動攤販那裡買了一盒早餐。 可是, 他發現攤販多收了他一塊錢。 所以, 小李就跟攤販老闆爭執了起來。

後來, 攤販老闆就警告小李說, 有些事兒過得去就算了, 他如今沒錢沒勢, 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甚至還做出了威脅的舉動。

看到如此情況後, 剛大學畢業的小李有點懵了。 于是乎, 他立馬認錯, 甚至還多買了一份早餐, 生怕這個流動攤販的老闆找他麻煩。

像小李這樣的情況, 相信我們都遇到過。 其實, 為了那一塊錢而爭執, 這本就沒必要, 也沒有任何的意義。

為何說不與「俗人」爭利呢?試想,

如果這些人心存不滿而報復你, 甚至傷害你, 那這所謂的「小微小利」真的有價值嗎?

03

不與文人爭「名」, 這是明哲保身的做法。

這世上有兩樣事物讓人無法忘懷, 一樣是「名」, 另一樣則是「利」。

利益當頭, 誰都會改變自己的原則和底線。 尤其是那些為了「虛名」的人,

他們會為此而掃清一切的障礙。

在你看來, 是上文所談到的「俗人」可怕呢, 還是這裡所提及的「文人」可怕呢?其實, 前者就是明著來的蠻橫莽夫而已, 後者卻是「殺人不見血」的謀略者。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 無才無德是廢品, 有才有德是棟樑, 有才無德是危險品。

生活中有太多的「文人」, 可以說就是一些城府極深, 陰謀詭計特別多的文化人。 只要他們失去了品德, 那他們就會顯得特別可怕。

就像古時候的孫權、曹操以及司馬懿這些人, 他們不會像平常人一般輕易動怒, 但他們手段卻能做到「一劍封喉」。

曹操知錯改錯而不認錯, 哪怕殺了忠誠的將領, 都只會裝成無事發生的樣子。

有個道理我們要明白, 越是位置比較高的人, 手段就越是厲害。就像你企業中的領導或者老闆,整起人來絕對是一套一套的。

所以說,不跟「文人」爭名,這是為了明哲保身。

04

不與無謂人爭「氣」,這是一種大度。

有句話說得好,常與同好爭高下,不與傻瓜論長短,

跟同行競爭,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跟傻瓜「言長論短」,這就是一種無知。

有這麼一位教授,他博學多才,滿肚子墨水,可以說是高端的人才了。

有一天,他講課的時候卻遭到了學生的反駁,那位學生一直喋喋不休,認為教授講錯了。面對如此情況,教授忍不住了,就跟他爭論了起來。

後來,這位學生由于爭論失敗,丟了面子,所以他就有了傷害這位教授的舉動。幸好這位教授幸運,才躲過了一劫。

我們經常能看到,如今因為意見不合而大打出手的情況多了去了。但是,我們要明白,不要為了所謂的「意見」而爭氣,這是一種大度。

你遇到了一個流浪漢,他反駁了你的觀點,那你還要和他浪費時間爭來爭去嗎?沒有任何爭執的必要。

高思想層次的你,去跟低思想層次的他爭論,最後吃虧的還是你。因為有太多的人,不值得花時間與之說太多。

跟相同層次的人爭論真理,這是思維火花的碰撞。跟低層次的人爭論觀點,有可能就是性命的賭博。僅此而已。

手段就越是厲害。就像你企業中的領導或者老闆,整起人來絕對是一套一套的。

所以說,不跟「文人」爭名,這是為了明哲保身。

04

不與無謂人爭「氣」,這是一種大度。

有句話說得好,常與同好爭高下,不與傻瓜論長短,

跟同行競爭,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跟傻瓜「言長論短」,這就是一種無知。

有這麼一位教授,他博學多才,滿肚子墨水,可以說是高端的人才了。

有一天,他講課的時候卻遭到了學生的反駁,那位學生一直喋喋不休,認為教授講錯了。面對如此情況,教授忍不住了,就跟他爭論了起來。

後來,這位學生由于爭論失敗,丟了面子,所以他就有了傷害這位教授的舉動。幸好這位教授幸運,才躲過了一劫。

我們經常能看到,如今因為意見不合而大打出手的情況多了去了。但是,我們要明白,不要為了所謂的「意見」而爭氣,這是一種大度。

你遇到了一個流浪漢,他反駁了你的觀點,那你還要和他浪費時間爭來爭去嗎?沒有任何爭執的必要。

高思想層次的你,去跟低思想層次的他爭論,最後吃虧的還是你。因為有太多的人,不值得花時間與之說太多。

跟相同層次的人爭論真理,這是思維火花的碰撞。跟低層次的人爭論觀點,有可能就是性命的賭博。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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