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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惡質!衰男「銀行借110萬早還清」 21年後銀行「扣押財產討第2次債」氣炸秀證據:不就好險有留

只要跟錢有關係的借條與收據真的都要保管好, 不然到時可能又會平白無故多一筆損失!最近有位住在雲林縣的男子就表示, 自己明明在21年前就繳清了積欠銀行的110萬貸款, 但沒想到去年底銀行不但再度上門討前, 甚至還向法院申請假扣押, 讓他忍不住氣炸罵到:「不就幸好當年的收條我還留著!」

圖/翻攝自自由時報

根據ETtoday報導, 最近有位住在雲林縣的蘇姓男子表示, 自己在去年12月底突然收到雲林地方法院查封函, 通知他由于積欠銀行債務, 名下土地跟股票均被假扣押。 但自己明明早在21年前就已經將積欠銀行的債務全數償還, 因此對于銀行的作為感到相當傻眼!

蘇男表示, 21年前自己曾把支票借給親人公司貸款, 但由于親人因為公司經營不善倒閉, 使得他名下3筆土地被查封。 為了不讓情況變得越來越糟, 他當年就趕緊湊出110萬將整個巨額債務全數還光。

雖然蘇男收到銀行的查封通知後, 所幸因為還留著21年前償還的收條, 證明自己早已清償而成功讓法院撤銷查封。 而收條上也能看到, 其上面寫著本金80萬加利息30萬, 總共約110多萬元在民國89年(2000年)1月14日清償, 左下角還蓋有銀行大章。

圖/翻攝自新浪網

但對于銀行這樣的疏失, 蘇男也忍不住氣炸罵道, 「不只是扯而已, 這是真的惡質, 我如果欠你錢, 我被扣押, 我沒話說, 但我21年前就還清了」、「你明知我已經還清了, 還來扣押我的不動產, 擺明就是要詐欺嗎, 如果資料沒留到現在, 我土地被查封了, 我沒理由, 不知道能不能討回來, 變成我的財產, 白白被銀行霸佔了」

而整起事件曝光之後, 該銀行的臺北總部發言人也說道, 由于他們民國94年(2005年)有委託資產管理公司追討相關債務, 可能交接時有部分的資訊疏漏, 才會發生這次的烏龍討債狀況, 造成蘇男的麻煩及困擾非常抱歉, 他們相當有誠意要和解, 後續將由總部及分行人員登門道歉。

然而即便事後銀行負責人坦承是業務上的疏失才導致這起烏龍事件,但蘇男還是依舊氣炸罵道:「說不好意思,但這理由有誰能夠接受」。

銀行怎麼會搞這種烏龍....相隔整整21年!阿不就幸好這位民眾還留著當年的收據,否則後果可是讓人無法想象....大家也要引以為戒,守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有類似的事件務必要留存相關紀錄!

然而即便事後銀行負責人坦承是業務上的疏失才導致這起烏龍事件,但蘇男還是依舊氣炸罵道:「說不好意思,但這理由有誰能夠接受」。

銀行怎麼會搞這種烏龍....相隔整整21年!阿不就幸好這位民眾還留著當年的收據,否則後果可是讓人無法想象....大家也要引以為戒,守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有類似的事件務必要留存相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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