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名男子發視訊爆料, 他在一家餐廳吃飯吃出了蟑螂, 可他在找商家處理的時候, 商家卻態度囂張拒不承認。 視訊中可以看到, 男子拿著出現蟑螂的碗找商家理論, 稱他要去檢查身體, 商家卻說, 男子想去就自己去吧。
隨後商家又質問男子在哪里弄的蟑螂?言下之意就是說, 蟑螂是男子自己放進去的。 不僅如此, 商家還將碗一把奪過去, 叫囂男子是不是想找事?還說自己是公事公辦, 男子想要報警就報警, 想要投訴就投訴, 隨後便不再理會男子的任何訴求。
事後餐廳作出回應, 視訊並不完整, 一開始他們的態度還是很友好的, 與男子協商後表示願意免除餐費。 但男子並不滿意, 還要求賠錢。 因此他們懷疑蟑螂是男子自己放進去的, 目的就是想要訛錢, 所以他們後面對男子的態度才沒有那麼好。
就事論事來說, 假如蟑螂是商家的原因造成的, 那麼男子的訴求是合理的。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顧客對于食物出現質量問題的情況, 有權向商家索取價格的三倍、且至少不低于1000元的賠償。 因此男子要求商家賠錢, 只要合理並不存在訛詐的情形。
不過呢, 商家對于蟑螂出現的原因, 同樣也有權利進行質疑。 畢竟確實有人以這種方式來進行訛詐, 而且還成功的案例。 所以商家要求公事公辦, 要求報警投訴也是正常的。 只是, 這樣的態度就不太合適了, 容易讓人理解為「不打自招」。 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