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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女只罰3千而大馬人被罰一萬,執法雙標?

馬來西亞警察向未戴口罩的洋女開出兩張罰單, 共計3,000令吉, 遭麻坡區議員質疑是否有雙重執法標準。

賽沙迪今日在推特上寫道:“貴賓人物凱倫(Karen,

網民對洋人女子的稱呼)因兩次沒戴口罩被開出3000令吉罰單, 但平民百姓把口罩拉到下巴一會兒, 卻被罰款一萬令吉, 人民究竟要面對雙重標準到什么時候?”此外, 他還在帖中附上了報道的截圖, 并指責政府對這件有雙重標準。

金馬警區主任諾德漢助理總監今午發文告指出,

針對一名外籍女子, 沒戴口罩欲進入迪奧(Dior)名牌店, 行為已違反國家復蘇計劃第4階段的標準作業程序。 “警方今早完成此案調查工作, 并在2021年防范及控制傳染病條例第17(1)條文下, 對該外籍女子開出兩張罰單。 ”他說, 罰單針對兩項過失, 分別是沒有掃瞄MySejahtera二維碼登記和沒有戴口罩, 各別罰款1500令吉。

無罩洋女只罰3000引不滿!罰款降價了?

馬來西亞衛生部長凱里解釋, 外籍女士拒絕戴口罩最終只被罰款3000令吉, 并不是政府在執法上雙重標準, 而是因為罰款數額在緊急狀態解除后, 就已經降低了。

他說, 過去人們沒有戴口罩而被罰款1萬令吉, 那是因為那是在緊急狀態中的罰款數額, 但是自從緊急狀態解除后, 無論是個人或企業, 罰款數額就已經降低至最高1000令吉。 他表示, 較早時有人抱怨罰款數額過高之后, 政府已引入了新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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