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 在沒有孩子的時候, 我覺得將來教育孩子, 我是一定不會打孩子的。 但是, 自從成了兩個孩子的媽, 才發現當初的豪言壯語, 現在實現起來還是有點難度的。 好在我學習了很多育兒方面的知識, 還成為了一名高級家庭教育指導師, 這樣我在不發火和不打孩子的基礎上, 還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孩子們現在也很懂事, 不會“犯熊”。
我覺得儘量不發火是家長的基本功力, 而嚴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也是同等重要的, 而且是每一個父母都必須做的。 可是, 有一部分教家長卻是做不到的, 所以造就了一個個沒有教養的“熊孩子”。
女兒即將出生的時候, 我和老公趕緊去了醫院。 他去辦手續, 我留著大廳門口等待。 這時候, 跑過來一個十來歲的小男孩, 他忽然向我做了一個鬼臉, 然後抬起腿向著我的肚子做了一個踢腿的動作。 出於對自己保護的本能, 我趕緊轉身遠離,
這時候, 男孩的媽媽走過來了, 我對她說:“管好你的孩子, 他向我的肚子做踢腿動作。 ”她的媽媽上下打量我, 然後說:“踢到了嗎?明明沒有踢到, 不要大驚小怪嚇到我的孩子, 他就是喜歡和別人開玩笑。 ”
我沒有想到這位媽媽會這樣說,
通過這件事情我發現, 對於這些熊孩子, 跟他們的家長講道理是不管用的。 因為他們對自己孩子的這些沒有教養的表現, 心裡根本就沒有數。 所以, 孩子才會越來越倡狂。
給家長們提個醒:孩子如果有這樣的行為就是沒有教養的表現, 家長該心中有數, 並且該好好管一管孩子了。
1、自私霸道, 沒有規則意識
在幼稚園裡, 每個班級都有讓人頭疼的那麼一兩個孩子, 他們最大的特點就是自私又霸道。 想要吃別人的東西, 不給我就動手搶, 搶不了, 我就動手打人, 任何事情都是唯我獨尊。
這樣的孩子在和其他孩子交往的過程中, 也會出現許多障礙, 在班級裡幾乎沒有朋友。
圖書館裡大喊大叫的孩子, 地鐵站上插隊的人, 公共場合裡, 那些違反公共秩序的孩子都是沒有教養的表現。
家長如果發現孩子有這些問題, 可別以孩子小為由而拒絕教育孩子, 在是非面前一定得拎得清, 該好好管教孩子一番了, 必須讓孩子認識到這種沒教養的行為是不對的。
2、孩子不懂尊重別人, 出口、動手傷人
就像我在醫院碰到的那個孩子一樣, 有的孩子出手傷人, 而且不覺得自己有錯, 只是覺得好玩而已。 也有的孩子, 發現別人的缺點就開始挖苦取笑,並以此為樂。這些通通常是沒有教養的行為,家長別不重視!
孩子的家教是從小培養的,孩子小的時候,說一兩句髒話,動手打一下爺爺奶奶,家裡人都覺得是好玩。有的家長還覺得,孩子這是長本事了,形成了孩子不懂尊重別人,出手傷人的習慣。
家庭要有家庭的規則,學校有學校的規則,法律規範著我們所有人的行為,沒有誰能夠做到是絕對自由的。家長不約束孩子的惡性行為,終究有一天孩子會受到應有的懲罰。
3、不懂得感激,直白傷人
一位奶奶給孩子個生日禮物,孩子很欣喜的拆開,但是發現不是自己喜歡的東西,然後就隨意的把禮物扔到桌子上,就走了,邊走還邊說,我一點不喜歡這個禮物。
孩子很直白的話,也很直接傷了奶奶的心,奶奶本來是精挑細選出來的,而且幾個月前也問過孩子喜歡什麼,可是奶奶趕不上孩子多變的風格。
這樣的孩子長大後如果不加以改正,誰還會願意和她他交朋友呢,任性、無禮,不懂得感激。
所以作為父母發現孩子這樣一定改正孩子:讓孩子學會接受別人心意,懂得感激。要學會說謝謝。
4、孩子動不動就發脾氣,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緒。
我記得有一次去吃喜宴,宴席上的一道菜很受歡迎,大家都舉起筷子準備開動。
一個朋友的孩子看大家都去夾菜,一下子就急了,他舉起手中的水杯就砸向了桌子,把大家都嚇了一大跳,還說“不許你們吃!”
一頓飯下來,只要有他愛吃的,就不許別人動筷子,不是大喊大叫,就是又哭又鬧,真是讓人討厭。
孩子的媽媽居然說,在家裡所有的好吃的,都是給孩子一個人準備的,家裡人都要等孩子先吃夠了再吃。
這簡直顛覆了我的認知,這家人太溺愛孩子了,難怪這孩子這麼沒教養,再這樣任其發展下去,這孩子肯定要被養廢的呀!
我們對孩子的行為如果不加約束,孩子就受不了一點委屈,而且脾氣會很大,稍有不滿意就大哭大鬧。對於孩子的哭鬧,家長一味地妥協,孩子只會變本加厲,把耍脾氣作為手段對付家長。長此以往,孩子很難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也就會在公眾場合任意妄為,表現得沒教養了。
“人之初,性本善”,一個沒有教養的孩子,肯定是和他所受到的家庭教育分不開的。孩子沒有教養,說明大人的教育方式不對,大多數都是因為家長溺愛孩子導致的。
我們愛孩子,也要教育孩子,給孩子立規矩。心理學家李玫瑾說過,父母在孩子6歲之前要給孩子立規矩,否則孩子大了就會管不了了。
發現別人的缺點就開始挖苦取笑,並以此為樂。這些通通常是沒有教養的行為,家長別不重視!孩子的家教是從小培養的,孩子小的時候,說一兩句髒話,動手打一下爺爺奶奶,家裡人都覺得是好玩。有的家長還覺得,孩子這是長本事了,形成了孩子不懂尊重別人,出手傷人的習慣。
家庭要有家庭的規則,學校有學校的規則,法律規範著我們所有人的行為,沒有誰能夠做到是絕對自由的。家長不約束孩子的惡性行為,終究有一天孩子會受到應有的懲罰。
3、不懂得感激,直白傷人
一位奶奶給孩子個生日禮物,孩子很欣喜的拆開,但是發現不是自己喜歡的東西,然後就隨意的把禮物扔到桌子上,就走了,邊走還邊說,我一點不喜歡這個禮物。
孩子很直白的話,也很直接傷了奶奶的心,奶奶本來是精挑細選出來的,而且幾個月前也問過孩子喜歡什麼,可是奶奶趕不上孩子多變的風格。
這樣的孩子長大後如果不加以改正,誰還會願意和她他交朋友呢,任性、無禮,不懂得感激。
所以作為父母發現孩子這樣一定改正孩子:讓孩子學會接受別人心意,懂得感激。要學會說謝謝。
4、孩子動不動就發脾氣,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緒。
我記得有一次去吃喜宴,宴席上的一道菜很受歡迎,大家都舉起筷子準備開動。
一個朋友的孩子看大家都去夾菜,一下子就急了,他舉起手中的水杯就砸向了桌子,把大家都嚇了一大跳,還說“不許你們吃!”
一頓飯下來,只要有他愛吃的,就不許別人動筷子,不是大喊大叫,就是又哭又鬧,真是讓人討厭。
孩子的媽媽居然說,在家裡所有的好吃的,都是給孩子一個人準備的,家裡人都要等孩子先吃夠了再吃。
這簡直顛覆了我的認知,這家人太溺愛孩子了,難怪這孩子這麼沒教養,再這樣任其發展下去,這孩子肯定要被養廢的呀!
我們對孩子的行為如果不加約束,孩子就受不了一點委屈,而且脾氣會很大,稍有不滿意就大哭大鬧。對於孩子的哭鬧,家長一味地妥協,孩子只會變本加厲,把耍脾氣作為手段對付家長。長此以往,孩子很難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也就會在公眾場合任意妄為,表現得沒教養了。
“人之初,性本善”,一個沒有教養的孩子,肯定是和他所受到的家庭教育分不開的。孩子沒有教養,說明大人的教育方式不對,大多數都是因為家長溺愛孩子導致的。
我們愛孩子,也要教育孩子,給孩子立規矩。心理學家李玫瑾說過,父母在孩子6歲之前要給孩子立規矩,否則孩子大了就會管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