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 一些人離自己的家人親友較遠, 有個需要除了伴侶, 誰會幫你?與鄰居相處的好, 鄰居自然會幫你, 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 人們更多依賴的是手機或者網絡, 很少與鄰居交流, 看過新聞的都知道, 在組屋生活的鄰居, 不投訴人就不錯了, 有幾個會像以前一樣, 你給我送點美食, 我回贈你點特產的?
說真的, 在組屋生活真的不能只顧自己, 因為鄰居可以去舉報, 就算你在家也不行!有人做了錯事, 雖然鄰居沒舉報, 但是他也害怕鄰居去舉報, 所以疑神疑鬼。
(新加坡7日訊)街坊違例停車, 洋漢和妻子好心提醒, 卻引起鄰居的不滿, 更誤以為被夫妻舉報, 隔天清晨上門“報復”, 不僅把垃圾倒在洋房的庭院里, 甚至還對洋漢拳打腳踢。
被告人庫馬拉面臨著兩項反對性騷擾的法令和一項故意傷害罪指控。 據早些時候國家法院發布的判詞表明,
2017年4月1日, 夫婦倆發現被告將車停在兩人的洋房附近, 因為這是一個不停車的地方, 而且交警經常到這里巡邏, 他們便好心上前提醒被告, 但被告沒有注意就下車離開。 不一會兒, 陸交局人員湊巧在遠處巡邏, 被告誤以為是夫妻告發當局, 氣得趕緊把車移開, 并不忘拉下窗子說:“很喜歡報警吧”。
第二天凌晨4時許, 法國的妻子在睡夢中被一陣巨大的響聲和連環門鈴吵醒, 打開窗子, 發現被告在洋房外面正在罵人。 被告人更嗆:“你以為法國人就會隨心所欲嗎?”
老婆后來也發現院子里到處都是垃圾, 顯然是被告故意將垃圾倒進院子“報復”。
為證實被告的住處, 洋漢于是緊隨被告,
法庭揭露, 洋漢原來患椎間盤退化, 被被告猛踹后病情加重, 一坐起來就會感到劇烈疼痛, 導致他需要長時間臥床, 日常生活受到影響, 也無法上班, 前后拿了約27天的病假。
被告人原不認罪, 經審訊后被認定犯有罪, 須入獄5個月, 罰款6000元(約1萬8000令吉), 并賠償5470元(約1萬7720令吉)。 被告人不服判決, 就罪行、處罰和賠償提出上訴。
代理律師稱, 洋漢聲稱頭部被被告毆打, 但并未受傷, 也沒有提供醫學證明。 此外, 洋漢指著被告踩壞了自己的眼鏡, 但眼鏡沒有明顯的擦傷和損傷,
高等法院法官根據過去的判例對判決進行權衡, 認為5個月的刑期過長, 最后裁定他上訴得直, 減刑為3個月監禁, 罰款6000元, 并賠償5470元。
事發地點在布里卜道的洋房附近。 (谷歌地圖)
被告否認打人被告人否認對洋漢動粗,
被告人辯稱案發時, 他只是想看看附近的理發店里是否有很多顧客, 當夫妻上前提醒他不要停留時, 他友好地微笑, 然后驅車離開;指著沒有看見有陸交局人員的人, 也沒有魯莽駕駛。
被告人還說, 他隔天凌晨4時許, 走路時戴著耳機聽歌和玩手機, 路過法國夫婦家外時, 不慎踢飛垃圾桶, 才發出巨響。
丈夫和妻子被吵醒后, 不僅罵他, 還對他發表種族歧視言論, 洋漢還上前抓住他的衣領。 被告人說自己只是輕輕推洋漢, 不料洋漢突然倒下, 他堅稱自己沒有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