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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3600萬房款」被告知無購買資格,必須補交80萬定金,才能退全款,協商一年一分退款未收到

很多商家為了取得更多的利益, 不惜犧牲消費者的權益, 編造一些理由, 給顧客挖坑。 而顧客多半是不懂得這些行業規則和內幕的, 片面聽信的後果, 就是掉進對方早已佈置好的陷阱, 遭受重大的財產損失。

「我沒有武漢購房資格, 但是我交了910萬(約3600萬新臺幣)房款, 現在退錢成了問題, 我當時簽了解除協議之前, 之前告知我沒有購房資格, 說之後會給我想辦法。 」武漢的胡女士看上一套價值1360萬元(約5000萬新臺幣)的商品房, 被告知不能購房之後, 之前所交的房款卻沒有她想象中那麼簡單能給退回來。

沒有購房資格 銷售員:先交完房款再想辦法

2020年11月底, 胡女士在萬達某售樓處看中一套各個方面都符合自己要求的商品房, 售樓處的銷售人員建議她最好是在半年的時間內把房款結清, 必須是全款。

但是因為胡女士當時並沒有在武漢購買房產的資格, 銷售人員表示等到當地相關政策相對于寬鬆一些以後, 購房名額也會更加容易解決。

交了5萬元(約20萬新臺幣)的定金之後, 胡女士就陸陸續續地繳納房款共910萬元直到2021年2月。 後來資金出現問題, 胡女士希望能與售樓處的工作人員協商, 先交100萬(約400萬新臺幣), 剩下的每個月再付, 但是卻被對方拒絕了。

定金5萬變50萬 沒有承諾書

胡女士被通知「罰沒定金, 房屋另售」, 不管她怎麼跟對方協商, 對方堅持不讓步, 無奈之下在今年6月簽署了協定。 胡女士為了對方能儘快將自己之前的錢退回來, 同意對方將5萬的定金改成50萬, 現在只能退860萬(約3200萬新臺幣)。

雖然雙方簽訂了解除合同, 但是她始終沒有收到任何的退款, 後來房管局的工作人員介入此事, 對方雖然承諾將于明年2月之前把錢退還,但是卻不願出具任何書面承諾。

8月24日,胡女士與記者來到售樓處尋找當時接待自己的銷售員小王,但是對方卻表示不在售樓處。

只希望儘快退房款

因為給她打電話沒人接,後來胡女士來到辦公區找到小王,對方卻表示自己現在已經被停崗了,她目前也沒有權利接受採訪,更不代表公司的任何言論。房管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口頭承諾的時間還沒有到,雙方只能通過協商來解決,針對此事也會聯繫企業。

胡女士現在很懊悔,完全沒有想到事情能發展到這種地步,自己看中的房子買不到,現在就連錢都不知道什麼時候能退回來。

胡女士的事受到很多網友的關注,現在有很多售樓處都打著沒有購房資格的旗號,然後讓交全款,最後卻各種理由不給退錢,買房一定要三思。

對方雖然承諾將于明年2月之前把錢退還,但是卻不願出具任何書面承諾。

8月24日,胡女士與記者來到售樓處尋找當時接待自己的銷售員小王,但是對方卻表示不在售樓處。

只希望儘快退房款

因為給她打電話沒人接,後來胡女士來到辦公區找到小王,對方卻表示自己現在已經被停崗了,她目前也沒有權利接受採訪,更不代表公司的任何言論。房管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口頭承諾的時間還沒有到,雙方只能通過協商來解決,針對此事也會聯繫企業。

胡女士現在很懊悔,完全沒有想到事情能發展到這種地步,自己看中的房子買不到,現在就連錢都不知道什麼時候能退回來。

胡女士的事受到很多網友的關注,現在有很多售樓處都打著沒有購房資格的旗號,然後讓交全款,最後卻各種理由不給退錢,買房一定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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