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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公司買1000輛車,新加坡采購經理成功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得知公司一年內要買1000輛車, 獅城出租公司的采購經理起了貪念, 與朋友串謀, 推薦公司從友人新開的兩家公司購車, 自己在三個月內分得一半利潤共38萬多元, 因貪污罪名被判坐牢10個月。 除此之外, 法官也下令被告將非法所得的38萬8266元全數吐出。

被告俞金漢(檔案照)

得知公司一年內要買1000輛車, 獅城出租公司的采購經理于是串謀友人“撈一筆”, 推薦公司從友人新開的兩家公司購車, 自己則在三個月分得一半利潤38萬多元, 因貪污罪名被判坐牢10個月。

被令吐回非法所得38萬

除此之外, 法官也下令被告將非法所得的38萬8266元全數吐出。

被告俞金漢(42歲)面對七項收受賄賂的罪名, 指他在2016年3月至6月之間, 從王佳杰(32歲)、賴志耀(40歲)以及曾紹榮(40歲)收取了38萬8266元賄金。

他承認其中三項罪名, 余項交由法官考慮后被判刑。

庭上揭露, 被告案發時是獅城出租公司(Lion City Rental)的采購經理, 是公司所有汽車采購的總負責人。

公司當時有意開拓市場, 成為市場上最大的出租車公司, 并設下一年內購買1000輛汽車的目標。 被告得知后, 想要從中獲利, 在2015年中找上了友人王佳杰, 要他從其他汽車銷售商購買汽車, 然后轉賣給獅城出租公司牟利。

被告要王佳杰將一半的利潤交出來作為“回扣”, 王佳杰答應, 并且將他父親的公司D&M Capital改成一家汽車貿易商。

為了掩人耳目, 兩人找了賴志耀和曾紹榮, 要他們開另一間公司Aiden Solutions參與計劃。 被告在2015年尾將兩家公司推薦給獅城出租公司后, 兩家公司向獅城出租公司售出了數百輛汽車。 (人名譯音)

控方指他分最多最貪心 刑罰須比其他同謀更重

控方指被告是主謀, 而且分得最多最貪心, 刑罰必須比其他同謀更重。

主控官認為, 被告是整起案件的主謀, 背棄了公司對他的信任, 而且非常貪心, 獲取最多的利潤, 必須接受比其他人更嚴厲的懲罰。

主控官指出, 同伙王佳杰日前認罪后被判坐牢六個月, 而他只獲得12萬多元, 被告所獲得的金額是他的三倍, 請求法官判他坐牢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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