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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第一吃貨,你一定沒想到竟然是他

魯迅說:「世界上本沒有美食, 吃的人多了, 便有了美食。 」

民國是個閃耀的時代, 也是個有趣的時代, 吃喝嫖賭重婚出軌養小三, 玩起來樣樣精通, 招招致命。 若問誰是民國第一吃貨。

我舉雙手投給大文豪魯迅魯大爺, 別看魯迅一副苦大仇深的國難臉, 當起吃貨來, 有另一番景象。

有錢篇

做一枚吃貨, 有個前提——錢。 魯迅有錢嗎?不怕告訴你:有, 而且非常多!

魯迅愛寫日記, 但寫的很不好, 你要是抄一段上去當自己的作業, 語文老師一定看不出, 這不是你寫的, 第一反應是:這寫的什麼玩意, 跟流水帳一樣。

裡面除了記錄「夜濯足」之類的,

最多的就是, 今天「薪水X圓」、明天又「稿費X圓」之類的。

有無聊的人把這若干的X圓給加了起來, 一加嚇一跳:魯迅也太特麼有錢了吧。 魯迅的收入有四部分:

第一, 公務員工資。 都知道魯迅是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 沒幾個人知道他還是偉大的公務員。

教育部僉事(相當於現在的處級), 中央的, 從1912年到1925年, 幹了14年。

基本不用幹活, 也不用打卡, 每天就寫文章罵國民黨罵國民政府, 罵完之後照樣去視窗領錢, 每月300塊大洋, 一分不少。

在當時, 一塊大洋能買4斤肉, 一頭豬200斤, 魯迅一個月就能買6頭豬。 買房子更合算, 在帝都, 一間四合院的瓦房130銀元, 魯迅一個月就能買2間半。

第二, 兼職。 當公務員是正職, 當教授算是兼職, 包括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廈門大學、中山大學等, 每年的收入不等, 多的時候有800銀元。 後來去中山大學當中文系主任, 僅一個月就能領500銀元, 大概10頭豬, 有一次去西北講學, 一個星期就拉了6頭豬回來。

第三, 特約撰述員。 1927年的時候, 由蔡元培推薦, 受聘為「大學院」特約撰述員,

就是那種啥也不用幹, 就能拿錢的美差, 每月300塊大洋, 約六頭豬。 幹了四年, 共得288頭豬。

第四, 稿費和版稅。 這塊比較雜, 說起來比較複雜, 以魯大爺的名氣和戰鬥力, 想想也知道, 收入肯定不菲了, 有人估算, 年收入大概是公務員的兩倍。

如果非要一個具體的數字, 魯迅一個月的收入大概相當於現在的4萬塊, 中產階級算是妥妥的了。

有人說, 魯迅「吃的是草, 擠出的是奶」, 當然能不能擠出奶是不敢確定的, 至少草還是不用吃的。

辣椒篇

1902年, 魯迅中專畢業, 學的是開礦學。 因為成績優異, 學校獎給他一枚金質獎章, 頒獎典禮上, 校長深情地對他說:「周樹人哇, 你一定要為振興我中華的重工業而努力哇。 」

看著閃閃發光的獎章, 魯迅很有禮貌地點了點頭。

走出學校那一刻, 魯迅得意地笑了, 以最快的速度沖到了最近的當鋪, 當鋪的櫃檯比較高, 有1米6, 魯迅踮起腳尖, 把獎章推了過去。

老闆接過獎章, 咬了一口, 用蔑視的眼光掃了他一眼, 給了他三塊銀元。 這回他沒到藥鋪買藥,

也沒去全聚德吃烤鴨, 更沒去八大胡同找小紅, 而是徑直來到了東直門的菜市場。

推開熙熙攘攘的人群, 魯迅來到了一位賣菜大娘的跟前, 大娘穿著黑色的破棉襖, 搓著滿是皺紋的雙手, 在寒風中瑟瑟發抖。 魯大爺的眼淚都快流出來了, 激動地對大娘說:

「大娘, 紅辣椒多少錢一斤哇!」

關於魯迅愛吃辣椒, 小學的閱讀練習題是這麼解釋的:

「魯迅先生從小認真學習, 每當晚上寒冷時, 夜讀難耐, 他便摘下一顆辣椒, 放在嘴裡嚼著, 辣得他滿頭大汗, 他用這種辦法堅持讀書。 他的故事告訴我們, 要珍惜時間, 要有執著追求的精神, 以後才能成大器。 」

或許在某個深夜, 魯迅正趕著明天早上要用的稿子, 卻發現腦子一片空白, 昏暗的白熾燈下, 一群飛蛾來回轉動,惹得魯迅昏昏欲睡,眼皮不斷打架。

這時,他的妻子許廣平進來了,送來了一顆洗好的紅辣椒,上面還有水滴,魯迅一口咬下,嘴裡發出哢嚓哢嚓的聲響,一股熱勁從喉嚨往全身散發,頭上的汗珠開始往下掉,所有的困意頓時全消。

或許就是在那一瞬間,魯迅寫了那句足以流傳千古的名言:「我家門前有兩棵樹,一顆是棗樹,另一顆也是棗樹。」

吃肉篇

1918年,魯迅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對手——胡適,那年他們還是戰友,那年他們拿著旗子在帝都裡振臂呼喚,那年他們所向披靡。

戰鬥完了總要吃飯,這次魯迅請胡適,地點:廣合居,宣武門外的菜市口附近,一間雅舍內,兩人相對而坐,魯迅點菜,胡適滿臉期待。

半小時後,第一道菜上來了,就一個碟子上面倒扣著一隻碗。胡適說,難道你就請我吃碗?魯迅彈了彈手上的煙灰,笑了,你揭開看看。

胡適伸出手來,半信半疑地揭開了那只倒扣的碗,下面是一層曬乾的雪裡蕻,中間一層是扣肉,一片一片的排成一排,最上面是一層的紅紅的辣椒幹。

那一次胡適吃得淚流滿面,不是感動,實在是太辣了。

魯迅說:「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是勇士。」魯迅還說,真的猛士,敢於直面陽澄湖紅通通的大閘蟹。魯迅不但愛吃扣肉,還愛吃大閘蟹。

秋風漸起之時,便是魯迅最愛的食蟹之期。

魯迅吃蟹大體有兩種方法,比較大的螃蟹用水煮熟,或隔水蒸熟,用薑末加醋、糖作為調料食用,稱之為「大閘蟹」;較小的蟹則燒成面拖蟹、油醬蟹當作下飯的小菜。

當然,這個時候,他一般不會吃獨食的,有上好的螃蟹入手,他一定會請來他的弟弟周建人一同品嘗。

吃螃蟹少不了酒,不僅能殺細菌,還能促進食欲,妙不可言,喝什麼酒最好?魯迅給了我們答案,紹興老黃酒。

想想都覺得好吃,只可惜現在不是吃螃蟹的季節!

點心篇

小孩子愛吃糖,魯迅也愛吃。

1926年,有朋友從河南來,送給魯迅一包糖,用紙包著,魯迅打開一嘗,糖,別人看了吃不下口,太膩了,他一看,高興得不行,「確是好東西」,迫不及待吃起來,又涼又膩。

吃了一大半,被太太許廣平看到了,你自個吃,也不等我?幸好許廣平肚量大,不和魯迅計較,還告訴他,這是河南名產,用柿霜製成,性涼,如果嘴上生些小瘡之類,一搽便好。

原來這東西這麼寶貴,忙將所餘收起,預備嘴上生瘡的時候,好用來搽。問題是,白天才收起來,還沒到第二天就按捺不住了。

這美味實在讓魯迅惦記著,以至於夜裡都睡不著,實在忍不住,爬起來又把剩下的吃掉一大半,吃就吃嘛,可他偏偏還要給自己找藉口:

「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

原來在吃的問題上,魯迅也和我們一樣,控制不住自己,還特喜歡找各種理由,如此率真也挺有趣的。

魯迅愛吃點心,除了買來孝敬母親,好客的他也經常招待客人同吃。

不過這招待,卻是男女有別的。

最初,魯迅也是一視同仁的,誰料男士們戰鬥力實在太強,而且一點也不自覺。漸漸地,這些「光碟族」讓魯迅有了戒心,開始算計起來,不得已就拿些便宜的花生取代。

當然,要是女士拜訪那就不一樣了,「她們的胃似乎比他們要小五分之四,或者消化力要弱到十分之八」,這損失,微乎其微,有啥好吃的一定都拿出來招待。

喝酒篇

魯迅說:「不會喝酒的男人肯定不是好作家。」許廣平說:「先生說的都對。」連杜甫那麼窮、那麼苦大仇深都要拿詩換酒,作為民國第一大文豪的魯迅,又怎能不喝。

魯迅的名篇《孔乙己》裡有這麼一段: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他不回答,對櫃裡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

如此嫺熟明快的動作,不懂喝酒的人是永遠也寫不出來的。就像女人永遠不會懂,特麼一瓶啤酒加幾粒花生米,也能讓一個男的樂呵一晚上,比【啪☆啪】啪還來勁。

魯迅他爹就是這樣的人,周作人回憶說:我的爹是很能喝酒的,我不知道他能喝多少,只記得他每晚用花生米水果等下酒,且喝且談天,至少要花費兩點鐘。

可能是喝著喝著,他爹發現無人對飲,不快活,就對身邊的魯迅說,兒呀,過來陪爹喝兩杯吧。父子倆就著花生米,你一杯我一杯,好不快活,從此魯迅也染上了酒癮。

他的酒友沈兼士是這麼概括魯迅的:酒,他不但嗜喝,而且酒量很大,天天要喝,起初喝啤酒,總是幾瓶幾瓶的喝,以後又覺得啤酒不過癮,老白乾二鍋頭也都喝起來了。

這酒量,見著李白應該也不虛。最頭疼的還是許廣平,總是歎息:先生又在縱酒了!她還悄悄問過郁達夫:唉,周先生平時愛喝點小酒,你說什麼酒不傷身吶。

郁達夫狡黠地笑了,黃酒啊!郁達夫知道,魯迅最愛喝紹興老黃酒了。許廣平心理暗暗罵道,這群酒友真沒一個好的。

後來,許廣平想到了一個辦法,在黃酒里加五加皮,弄點藥材進去,補氣養生。但酒性還是很烈,她又想到一個辦法,趁先生外出的時候,偷偷把瓶塞拿開,讓酒氣散開些,先生快要回來的時候,又悄悄蓋上,神不知鬼不覺。

能喝不會寫的,叫酒鬼;能寫不會喝的,叫作家;只有能喝又能寫的,才叫文豪;李白是、蘇軾是,恰巧魯迅也是。

魯迅寫酒,那才叫一個絕:

「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為度,遞給人間,使飲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無知,也欲死,也欲生。」

這文采,也沒誰了。雖然魯迅能寫又能喝,卻從未見過他醉酒或是勸酒的記載。

他的酒友曹聚仁說:我和魯迅喝過許多回酒,他的酒量究竟多少,我卻不知。許壽裳也說:魯迅先生喜歡吃一點酒,但是不多吃,吃半小碗或一碗。

只有喝醉了,才知道一個人酒量有多少。沒醉,自然不知了。這才是一個真正會喝酒的文豪,能喝,但不喝醉,更不勸人喝,這是酒品,也是人品。

館子篇

關於吃飯下館子,民國有兩個奇人,一個叫沈從文,一個叫魯迅,沈從文是從來不下館子,當然這和他比較窮有關係。

他的侄子、作家兼畫家家黃永玉在《太陽下的風景》中曾經提到:

「幾十年來,他從未主動上館子吃過一頓飯,沒有這個習慣。當他得意地提到有限的幾次宴會時——徐志摩、陸小曼結婚時算一次,郁達夫請他吃過一次什麼飯算一次,另一次是他自己結婚。我沒有聽過這方面再多的回憶。」

也是夠摳門的,想想沈從文一直這麼窮也就算了。

相比之下,魯迅就是另類了,1912年5至12月份,魯迅在北京,一個月下了30多次館子,去得最多的是紹興會館附近的廣和居,達20多次。

每到一個地方,魯迅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吃的,1912年,魯迅剛到帝都,腳都還沒歇息,就去廣和居報到了,1912年5月7日的日記中,他記道:「夜飲于廣和居。」

下館子要有小夥伴,魯迅在廣和居常約的小夥伴是翻譯家錢稻孫,兩人還常常AA制:「晚錢稻孫來,同季市飲于廣和居,每人均出資一元。」你一塊我一塊,不亦樂乎。

名言篇

胡適之說:「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美食。」

魯迅說:「世界上本沒有美食,吃的人多了,便有了美食。」

徐志摩說:「我的世界太過安靜,靜得可以聽見自己心跳的聲音。」

魯迅說:「我的世界只有兩棵樹,一棵是棗樹,另一顆也是棗樹,都能吃的。」

華羅庚說:「天才在於積累。」

魯迅說:「所謂天才,不過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吃清燉火腿加柿霜糖加辣椒加螃蟹加茴香豆上了。」

許廣平說:「你說如此,便對嗎?」

魯迅說:「對,吃飽了幹活也暢快!」

一群飛蛾來回轉動,惹得魯迅昏昏欲睡,眼皮不斷打架。

這時,他的妻子許廣平進來了,送來了一顆洗好的紅辣椒,上面還有水滴,魯迅一口咬下,嘴裡發出哢嚓哢嚓的聲響,一股熱勁從喉嚨往全身散發,頭上的汗珠開始往下掉,所有的困意頓時全消。

或許就是在那一瞬間,魯迅寫了那句足以流傳千古的名言:「我家門前有兩棵樹,一顆是棗樹,另一顆也是棗樹。」

吃肉篇

1918年,魯迅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對手——胡適,那年他們還是戰友,那年他們拿著旗子在帝都裡振臂呼喚,那年他們所向披靡。

戰鬥完了總要吃飯,這次魯迅請胡適,地點:廣合居,宣武門外的菜市口附近,一間雅舍內,兩人相對而坐,魯迅點菜,胡適滿臉期待。

半小時後,第一道菜上來了,就一個碟子上面倒扣著一隻碗。胡適說,難道你就請我吃碗?魯迅彈了彈手上的煙灰,笑了,你揭開看看。

胡適伸出手來,半信半疑地揭開了那只倒扣的碗,下面是一層曬乾的雪裡蕻,中間一層是扣肉,一片一片的排成一排,最上面是一層的紅紅的辣椒幹。

那一次胡適吃得淚流滿面,不是感動,實在是太辣了。

魯迅說:「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是勇士。」魯迅還說,真的猛士,敢於直面陽澄湖紅通通的大閘蟹。魯迅不但愛吃扣肉,還愛吃大閘蟹。

秋風漸起之時,便是魯迅最愛的食蟹之期。

魯迅吃蟹大體有兩種方法,比較大的螃蟹用水煮熟,或隔水蒸熟,用薑末加醋、糖作為調料食用,稱之為「大閘蟹」;較小的蟹則燒成面拖蟹、油醬蟹當作下飯的小菜。

當然,這個時候,他一般不會吃獨食的,有上好的螃蟹入手,他一定會請來他的弟弟周建人一同品嘗。

吃螃蟹少不了酒,不僅能殺細菌,還能促進食欲,妙不可言,喝什麼酒最好?魯迅給了我們答案,紹興老黃酒。

想想都覺得好吃,只可惜現在不是吃螃蟹的季節!

點心篇

小孩子愛吃糖,魯迅也愛吃。

1926年,有朋友從河南來,送給魯迅一包糖,用紙包著,魯迅打開一嘗,糖,別人看了吃不下口,太膩了,他一看,高興得不行,「確是好東西」,迫不及待吃起來,又涼又膩。

吃了一大半,被太太許廣平看到了,你自個吃,也不等我?幸好許廣平肚量大,不和魯迅計較,還告訴他,這是河南名產,用柿霜製成,性涼,如果嘴上生些小瘡之類,一搽便好。

原來這東西這麼寶貴,忙將所餘收起,預備嘴上生瘡的時候,好用來搽。問題是,白天才收起來,還沒到第二天就按捺不住了。

這美味實在讓魯迅惦記著,以至於夜裡都睡不著,實在忍不住,爬起來又把剩下的吃掉一大半,吃就吃嘛,可他偏偏還要給自己找藉口:

「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

原來在吃的問題上,魯迅也和我們一樣,控制不住自己,還特喜歡找各種理由,如此率真也挺有趣的。

魯迅愛吃點心,除了買來孝敬母親,好客的他也經常招待客人同吃。

不過這招待,卻是男女有別的。

最初,魯迅也是一視同仁的,誰料男士們戰鬥力實在太強,而且一點也不自覺。漸漸地,這些「光碟族」讓魯迅有了戒心,開始算計起來,不得已就拿些便宜的花生取代。

當然,要是女士拜訪那就不一樣了,「她們的胃似乎比他們要小五分之四,或者消化力要弱到十分之八」,這損失,微乎其微,有啥好吃的一定都拿出來招待。

喝酒篇

魯迅說:「不會喝酒的男人肯定不是好作家。」許廣平說:「先生說的都對。」連杜甫那麼窮、那麼苦大仇深都要拿詩換酒,作為民國第一大文豪的魯迅,又怎能不喝。

魯迅的名篇《孔乙己》裡有這麼一段: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他不回答,對櫃裡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

如此嫺熟明快的動作,不懂喝酒的人是永遠也寫不出來的。就像女人永遠不會懂,特麼一瓶啤酒加幾粒花生米,也能讓一個男的樂呵一晚上,比【啪☆啪】啪還來勁。

魯迅他爹就是這樣的人,周作人回憶說:我的爹是很能喝酒的,我不知道他能喝多少,只記得他每晚用花生米水果等下酒,且喝且談天,至少要花費兩點鐘。

可能是喝著喝著,他爹發現無人對飲,不快活,就對身邊的魯迅說,兒呀,過來陪爹喝兩杯吧。父子倆就著花生米,你一杯我一杯,好不快活,從此魯迅也染上了酒癮。

他的酒友沈兼士是這麼概括魯迅的:酒,他不但嗜喝,而且酒量很大,天天要喝,起初喝啤酒,總是幾瓶幾瓶的喝,以後又覺得啤酒不過癮,老白乾二鍋頭也都喝起來了。

這酒量,見著李白應該也不虛。最頭疼的還是許廣平,總是歎息:先生又在縱酒了!她還悄悄問過郁達夫:唉,周先生平時愛喝點小酒,你說什麼酒不傷身吶。

郁達夫狡黠地笑了,黃酒啊!郁達夫知道,魯迅最愛喝紹興老黃酒了。許廣平心理暗暗罵道,這群酒友真沒一個好的。

後來,許廣平想到了一個辦法,在黃酒里加五加皮,弄點藥材進去,補氣養生。但酒性還是很烈,她又想到一個辦法,趁先生外出的時候,偷偷把瓶塞拿開,讓酒氣散開些,先生快要回來的時候,又悄悄蓋上,神不知鬼不覺。

能喝不會寫的,叫酒鬼;能寫不會喝的,叫作家;只有能喝又能寫的,才叫文豪;李白是、蘇軾是,恰巧魯迅也是。

魯迅寫酒,那才叫一個絕:

「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為度,遞給人間,使飲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無知,也欲死,也欲生。」

這文采,也沒誰了。雖然魯迅能寫又能喝,卻從未見過他醉酒或是勸酒的記載。

他的酒友曹聚仁說:我和魯迅喝過許多回酒,他的酒量究竟多少,我卻不知。許壽裳也說:魯迅先生喜歡吃一點酒,但是不多吃,吃半小碗或一碗。

只有喝醉了,才知道一個人酒量有多少。沒醉,自然不知了。這才是一個真正會喝酒的文豪,能喝,但不喝醉,更不勸人喝,這是酒品,也是人品。

館子篇

關於吃飯下館子,民國有兩個奇人,一個叫沈從文,一個叫魯迅,沈從文是從來不下館子,當然這和他比較窮有關係。

他的侄子、作家兼畫家家黃永玉在《太陽下的風景》中曾經提到:

「幾十年來,他從未主動上館子吃過一頓飯,沒有這個習慣。當他得意地提到有限的幾次宴會時——徐志摩、陸小曼結婚時算一次,郁達夫請他吃過一次什麼飯算一次,另一次是他自己結婚。我沒有聽過這方面再多的回憶。」

也是夠摳門的,想想沈從文一直這麼窮也就算了。

相比之下,魯迅就是另類了,1912年5至12月份,魯迅在北京,一個月下了30多次館子,去得最多的是紹興會館附近的廣和居,達20多次。

每到一個地方,魯迅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吃的,1912年,魯迅剛到帝都,腳都還沒歇息,就去廣和居報到了,1912年5月7日的日記中,他記道:「夜飲于廣和居。」

下館子要有小夥伴,魯迅在廣和居常約的小夥伴是翻譯家錢稻孫,兩人還常常AA制:「晚錢稻孫來,同季市飲于廣和居,每人均出資一元。」你一塊我一塊,不亦樂乎。

名言篇

胡適之說:「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美食。」

魯迅說:「世界上本沒有美食,吃的人多了,便有了美食。」

徐志摩說:「我的世界太過安靜,靜得可以聽見自己心跳的聲音。」

魯迅說:「我的世界只有兩棵樹,一棵是棗樹,另一顆也是棗樹,都能吃的。」

華羅庚說:「天才在於積累。」

魯迅說:「所謂天才,不過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吃清燉火腿加柿霜糖加辣椒加螃蟹加茴香豆上了。」

許廣平說:「你說如此,便對嗎?」

魯迅說:「對,吃飽了幹活也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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