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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夫」與「折夫」:明末清初淮安的牙行埠頭和運河徭役

運河徭役經歷了從明初僉派雜役到中後期折銀官雇的變化過程, 徭夫被編入均徭銀差, 募夫成為河工夫役的重要組成部分。

相比於其他徭役, 河役及其編審具有特殊性, 明末清初, 淮安牙行在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從牙行出夫供役的「山陽行夫」, 到牙行納銀官雇的行夫銀, 清初又分化出折夫銀和扣利銀兩種名目, 淮安的河夫雇募及其經費來源越發依賴牙行、埠頭等中間群體。 淮安的牙行、埠頭綜合了多種功能, 兼具多重性質, 通過為官府當差納銀來換取在商業貿易中的特權和利益。 在河役由力差變為銀差之後, 牙行的職責從承擔徭役編審轉變為繳納商稅, 稅役負擔逐漸固定化, 也為地方官府增加了正額外收入, 引發衙門之間的利益爭奪。 清初, 通過歸併徵收, 統一事權, 折夫、扣利等河銀最終都被整合進入淮安關的稅收體系中, 由稅關統收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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