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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女子將1000萬存銀行,一年后取錢時被告知:2099年再來取

PubDate:2022-11-04

高女士一臉無奈又憤怒的表情,對著記者說道:

「我當時把錢存完后,由于有很多事情要忙,我就沒有再去管這筆錢的事情,本想著等一年后來銀行取錢,可誰知,那天在空余時間,我就在網銀上查詢了一下我的資金情況,可誰知,我的錢不僅僅沒有了,我的銀行卡也一直都處于凍結狀態,真的讓人著急又生氣。」

圖1原來這位女子在2017年的時候,她在銀行里存了1000萬元,存款期限為一年,在去銀行取錢的時候,卻被工作人員告知,等到82年之后再來取錢。

不得不說,這件事情不論擱在誰的身上,誰都肯定無法接受。也許很多人會想,銀行相對于其他理財產品而言,不應該是最安全,最可靠的地方嗎?

怎麼會將存在銀行里的錢取不出來了呢?這其中到底有著怎樣的貓膩,這件事情到最后到底是如何解決的呢?

資金出現狀況,工作人員敷衍搪塞

在2018年5月的時候,

一位來自浙江寧波的高女士,因為自己存的1000萬,將會得到一筆豐厚的利潤,因此而開心了好久。于是高女士心想,這幾天都忙著昏頭了,差點把這件事情給忘了,等過幾天再去取錢。

圖2可是,高女士實在是按捺不住自己激動的心情,于是用手機上下載了網銀,

查詢了一下自己銀行卡中還有多少余額。于是,她說干就干,登上賬號密碼。

沒過一會兒,手機上就彈出了一個界面。

不得不說,這位高女士不看還好,往手機上一看,高女士差點暈厥,因為網銀的界面上顯示的是可用余額為零元,而且這張卡已經被凍結,以后就根本不能再使用了。

因此,面對這當頭一擊,高女士一時間不知該如何是好,在沙發上冷靜了好一陣之后,決定去自己存錢的那個銀行看看,去咨詢一下銀行的工作的人員,這背后到底怎麼回事。

于是,她不遠萬里從寧波來到了大連的一家銀行,查看自己的銀行卡。可誰知,經過一番查詢之后,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高女士:「你的這筆錢現在正處于質押凍結的狀態,

所以里面的錢根本就取不出來。」

面對銀行人員的回答,高女士并不是非常的滿意,而是告訴他:「你將我的銀行卡解凍,我要把錢取出來。」

可誰知,銀行的工作人員說:「我現在給你不能解凍,因為你辦了質押,只有等到2099年的時候,才可以去取出這些錢。」

圖3可是高女士的內心非常清楚,自己從未簽訂過什麼質押合同,也從未見過相應的委托書。

于是她就對銀行的人員說:「你們有什麼證據嗎,你們現在說的這些東西,我從來就沒有聽說過,我也沒有簽訂過你所說的質押合同。」

當銀行職員聽到證據二字后,就立刻對高女士說:「辦理這個質押合同的時候,就是在你存完錢后的三天,并且是你自己同意將1000萬作為擔保質押,然后我們才給一家房地產公司放了貸款。

在聽到這番話后,高女士說:口說無憑,你給我拿出證據來,你們可以給我把委托書找出來嗎?不找出來,我是不會就此輕易放棄的,我一定要查明這件事情的真相。

銀行的工作人員見狀,就敷衍地說道:「當然可以,

只是你也知道我們銀行的業務非常繁忙,如果想要調出你的委托書,可能還要需一點時間。」

圖4就這樣,高女士在兩地之間來回奔波,不斷地向大連的這個銀行索要證據,可是他們一再拖延,敷衍搪塞,更過分的是,到了最后,大連銀行的工作人員竟然直截了當的告訴高女士:「你該問誰就去問誰,

別再來糾纏了。」

不得不說,銀行工作人員的態度和話語徹底激怒了高女士,畢竟高女士是在寧波和大連之間不斷奔波,花費了大量的錢和精力,只為找到證據,拿回自己的錢,可誰知銀行職員竟然會說出這麼不負責任的話,一個人無助的站在銀行門前,一時不知該如何是好。

因朋友介紹,選擇心儀銀行

其實,高女士當時之所以會選擇在大連銀行存入自己的1000萬,是有原因的。

因為當時這個銀行是高女士生意上的伙伴推薦的,她說這家銀行的利息很高,而且她一直都在這家銀行里存款,既安全,利息又高,算得上是一舉兩得。

其實他的合作伙伴在為高女士推薦這家銀行之前,

高女士為了利息高和可靠性,調查研究了市場上的很多理財產品和各種不同的銀行。

但是結果都不是非常的理想,有的利息很高,但是風險也不小。有的風險很小,但是利息卻很少。

圖5因此,高女士就不斷地進行比對與選擇,到最后也沒能找到一個合適的銀行存款。畢竟存1000萬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她不能馬馬虎虎。正當高女士為存錢的事情頭疼的時候,他的這位合作伙伴,為她推薦了大連的這家銀行。

當時,高女士正在寧波做生意,但是在聽說了這個銀行之后,她立刻在網上查閱了一些相關信息,覺得非常可靠。

就聯系了這家銀行的負責人,這家銀行的負責人在聽到高女士的需求后,銀行負責人建議高女士直接可以通過異地匯款,將錢匯到大連的這家銀行,在聽到銀行負責人的建議后,高女士表示在一會就會去當地的銀行匯款。

就這樣,在2017年5月9日向吉林省大連銀行匯去了1000萬,存款期限為一年,一年后,她就可以獲得相應的利息,也可以取到自己的本金。

尋求媒體,去往銀行了解情況

可誰知,現在發生了這種事情,她的內心非常清楚,這家銀行一定是有責任的,于是他就找到了相關的媒體記者,在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后,記者跟著高女士來到大連的這家銀行,了解這件事情的具體情況。

圖6面對記者的到來,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們,高女士的錢就是在存入三天后,吉林銀行大連分行就收到了一家來自寧夏銀川某工程公司的通知,他們說高女士簽訂了質押擔保委托書,委托大連的這家銀行,可以將自己的這筆巨款作為質押,給大連的一個房地產公司貸款,并且這一切都是做過公證的,是符合法律的流程的。

因此銀行在得知這個消息后,就為這家房地產公司辦理了貸款業務,這個房地產公司共貸款997萬元,因此這才將高女士的錢所凍結。

可是將自己的資金作為擔保,讓別人去貸款,是一件非常有風險的事情,因為如果房地產公司沒有還這筆貸款,那麼到了最后,這筆錢將會從高女士的卡中劃走。

于是,高女士告訴記者這一切她都不知情,她從未去過寧夏銀川的公證處,也不認識那位房地產的地板,而且銀行也沒有給她打過電話,直到現在她也沒有搞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對于銀行的一面之詞,記者并沒有選擇相信,而是使用各種方式,找到了這位房地產公司的負責人唐先生的聯系方式,詢問情況。

深入調查,有了眉目

在電話接通后,記者向唐先生說明了自己的來意,當唐先生聽懂后,便對記者說:「我和這位你說的高女士,我們不認識,也不來往,這家銀行也是一樣,我們之間只是有合作而已,我們私下從來不會來往。」

記者問道:「那你這邊就是走正常的流程,辦的貸款,是嗎,銀行的這些行為你都不知道是嗎?」

圖7這時,電話另一頭的唐先生說道:「銀行的什麼質押,擔保的,我們這邊都一概不知,而且我們也已經接到了銀行的還款要求,我們這邊也會盡快還款,讓高女士的損失降到最低,只不過這需要一個過程。」

其實關于個人定期存款用來質押貸款在法律上有著非常明確的規定,儲戶存單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必須要經過儲戶同意,并且還要與銀行簽定相關的質押貸款協議,只有這樣,才可以將存單作為抵押,發放貸款。

在辦理存單質押貸款時,貸款人和存單的所有者應當訂立書面的質押合同,如果客戶本人,沒有申請辦理存單質押貸款的情況下,銀行不能私自為儲戶開通質押貸款業務。

與此同時,記者幫高女士聯系到了一位大連海事大學經濟學教授,她告訴他們,像高女士的這種質押擔保,銀行是必須要向儲戶本人進行確認的,涉及到了所有手續以及合同內容,儲戶是完全有權利去查看的,于是,高女士就給銀行的客服人員打電話繼續詢問有關這個質押擔保書的情況,在電話接通后,她告訴高女士:「你的這個質押,我們這邊查到是在2017年5月12日辦的,是一個長期的質押,將會一直質押到2099年12月31日。我這邊先向上級反映一下,你這邊的情況,你看可以嗎?」

圖8聽到客服的這番話后,高女士壓著憤怒的焰火說了一句:「可以」。其實,我國個人質押存單辦法規定,存單質押的貸款期限不能超過質押存單的到期日,而高女士的這張存單上顯示的存款日期只有一年,是2018年5月9日,而銀行的質押期限卻是到2099年12月31日。

遠遠超出規定期限,銀行的種種做法真是令人瞠目結舌。

銀保監會的加入,銀行行為令人不解

緊接著,記者和高女士再一次來到了大連的這家銀行,面對記者和高女士的提問,這些銀行的工作人員說,這些他們都是按照擔保書的內容進行質押的,并沒有做出那些違規的操作,現在我們正在調查中,還不方便向記者透露。我們不會掩飾這件事情中的問題,我們肯定會積極地調查和處理的。

在得到銀行人員的這番回答之后,記者就到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進行了調查,在行政處罰的板塊,記者發現了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那就是這家銀行在以前就因為某些問題,受到過很多處罰。

那就是在2015年10月份的時候,以貸轉存發放存單中,有虛增存貸款規模的現象,為此中國銀監會大連監管局向大連的這家銀行,要求罰款45萬元。

在高女士得知這一情況后,將自己的這件事情也告訴了銀監局,希望他們可以幫助自己解決這件事情,于是銀監局立刻就開始查看,銀監局向高女士表示,對你反應的吉林銀行大連分行「違規將個人定期存款為他人貸款提供質押擔保」的問題予以受理,待審核完畢后,在六十日內,我局將會以書面的形式向你說明情況。

圖9緊接著,高女士告訴記者,如果不能得到一個圓滿的答案,她有可能會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這件事情的結果由于需要相關機構的查證,在沒有得到最終的結論之前,不便向社會公布。雖說這個結果沒有公布,但是我們始終都要相信,這個社會是公平的,做錯事情的人一定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提高警惕,不可為蠅頭小利,亂了陣腳

金融專家曾說,現如今有部分銀行,都為了存貸業務,實行著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的違規行為,變相地提高利息,以此來吸收更多的儲戶,然后再利用儲戶的存單,反反復復的放貸,有的銀行甚至和一些企業合作。

不得不說,高女士的這件事情銀行的確做得有一些過分,竟然讓人家跨越82年去取款,真是令人憤恨。

因此,我們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小心謹慎,尤其是對于存錢或者是貸款的業務,我們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有一絲一毫的馬虎,也不可以像高女士一樣,為了得到更高的利息,而踏入了銀行布置已久的陷阱,因此,在往后的生活里,我們一定要提高警惕,不為蠅頭小利而動搖,否則將有可能會遭到一些猝不及防的打擊與麻煩。

畢竟存1000萬可不是一筆小數目,她不能馬馬虎虎。正當高女士為存錢的事情頭疼的時候,他的這位合作伙伴,為她推薦了大連的這家銀行。

當時,高女士正在寧波做生意,但是在聽說了這個銀行之后,她立刻在網上查閱了一些相關信息,覺得非常可靠。

就聯系了這家銀行的負責人,這家銀行的負責人在聽到高女士的需求后,銀行負責人建議高女士直接可以通過異地匯款,將錢匯到大連的這家銀行,在聽到銀行負責人的建議后,高女士表示在一會就會去當地的銀行匯款。

就這樣,在2017年5月9日向吉林省大連銀行匯去了1000萬,存款期限為一年,一年后,她就可以獲得相應的利息,也可以取到自己的本金。

尋求媒體,去往銀行了解情況

可誰知,現在發生了這種事情,她的內心非常清楚,這家銀行一定是有責任的,于是他就找到了相關的媒體記者,在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后,記者跟著高女士來到大連的這家銀行,了解這件事情的具體情況。

圖6面對記者的到來,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們,高女士的錢就是在存入三天后,吉林銀行大連分行就收到了一家來自寧夏銀川某工程公司的通知,他們說高女士簽訂了質押擔保委托書,委托大連的這家銀行,可以將自己的這筆巨款作為質押,給大連的一個房地產公司貸款,并且這一切都是做過公證的,是符合法律的流程的。

因此銀行在得知這個消息后,就為這家房地產公司辦理了貸款業務,這個房地產公司共貸款997萬元,因此這才將高女士的錢所凍結。

可是將自己的資金作為擔保,讓別人去貸款,是一件非常有風險的事情,因為如果房地產公司沒有還這筆貸款,那麼到了最后,這筆錢將會從高女士的卡中劃走。

于是,高女士告訴記者這一切她都不知情,她從未去過寧夏銀川的公證處,也不認識那位房地產的地板,而且銀行也沒有給她打過電話,直到現在她也沒有搞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對于銀行的一面之詞,記者并沒有選擇相信,而是使用各種方式,找到了這位房地產公司的負責人唐先生的聯系方式,詢問情況。

深入調查,有了眉目

在電話接通后,記者向唐先生說明了自己的來意,當唐先生聽懂后,便對記者說:「我和這位你說的高女士,我們不認識,也不來往,這家銀行也是一樣,我們之間只是有合作而已,我們私下從來不會來往。」

記者問道:「那你這邊就是走正常的流程,辦的貸款,是嗎,銀行的這些行為你都不知道是嗎?」

圖7這時,電話另一頭的唐先生說道:「銀行的什麼質押,擔保的,我們這邊都一概不知,而且我們也已經接到了銀行的還款要求,我們這邊也會盡快還款,讓高女士的損失降到最低,只不過這需要一個過程。」

其實關于個人定期存款用來質押貸款在法律上有著非常明確的規定,儲戶存單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必須要經過儲戶同意,并且還要與銀行簽定相關的質押貸款協議,只有這樣,才可以將存單作為抵押,發放貸款。

在辦理存單質押貸款時,貸款人和存單的所有者應當訂立書面的質押合同,如果客戶本人,沒有申請辦理存單質押貸款的情況下,銀行不能私自為儲戶開通質押貸款業務。

與此同時,記者幫高女士聯系到了一位大連海事大學經濟學教授,她告訴他們,像高女士的這種質押擔保,銀行是必須要向儲戶本人進行確認的,涉及到了所有手續以及合同內容,儲戶是完全有權利去查看的,于是,高女士就給銀行的客服人員打電話繼續詢問有關這個質押擔保書的情況,在電話接通后,她告訴高女士:「你的這個質押,我們這邊查到是在2017年5月12日辦的,是一個長期的質押,將會一直質押到2099年12月31日。我這邊先向上級反映一下,你這邊的情況,你看可以嗎?」

圖8聽到客服的這番話后,高女士壓著憤怒的焰火說了一句:「可以」。其實,我國個人質押存單辦法規定,存單質押的貸款期限不能超過質押存單的到期日,而高女士的這張存單上顯示的存款日期只有一年,是2018年5月9日,而銀行的質押期限卻是到2099年12月31日。

遠遠超出規定期限,銀行的種種做法真是令人瞠目結舌。

銀保監會的加入,銀行行為令人不解

緊接著,記者和高女士再一次來到了大連的這家銀行,面對記者和高女士的提問,這些銀行的工作人員說,這些他們都是按照擔保書的內容進行質押的,并沒有做出那些違規的操作,現在我們正在調查中,還不方便向記者透露。我們不會掩飾這件事情中的問題,我們肯定會積極地調查和處理的。

在得到銀行人員的這番回答之后,記者就到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進行了調查,在行政處罰的板塊,記者發現了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那就是這家銀行在以前就因為某些問題,受到過很多處罰。

那就是在2015年10月份的時候,以貸轉存發放存單中,有虛增存貸款規模的現象,為此中國銀監會大連監管局向大連的這家銀行,要求罰款45萬元。

在高女士得知這一情況后,將自己的這件事情也告訴了銀監局,希望他們可以幫助自己解決這件事情,于是銀監局立刻就開始查看,銀監局向高女士表示,對你反應的吉林銀行大連分行「違規將個人定期存款為他人貸款提供質押擔保」的問題予以受理,待審核完畢后,在六十日內,我局將會以書面的形式向你說明情況。

圖9緊接著,高女士告訴記者,如果不能得到一個圓滿的答案,她有可能會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這件事情的結果由于需要相關機構的查證,在沒有得到最終的結論之前,不便向社會公布。雖說這個結果沒有公布,但是我們始終都要相信,這個社會是公平的,做錯事情的人一定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提高警惕,不可為蠅頭小利,亂了陣腳

金融專家曾說,現如今有部分銀行,都為了存貸業務,實行著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的違規行為,變相地提高利息,以此來吸收更多的儲戶,然后再利用儲戶的存單,反反復復的放貸,有的銀行甚至和一些企業合作。

不得不說,高女士的這件事情銀行的確做得有一些過分,竟然讓人家跨越82年去取款,真是令人憤恨。

因此,我們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小心謹慎,尤其是對于存錢或者是貸款的業務,我們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有一絲一毫的馬虎,也不可以像高女士一樣,為了得到更高的利息,而踏入了銀行布置已久的陷阱,因此,在往后的生活里,我們一定要提高警惕,不為蠅頭小利而動搖,否則將有可能會遭到一些猝不及防的打擊與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