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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04歲老人露宿街頭,4歲父母雙亡無家可歸,「流浪了100年」

PubDate:2022-09-14

幼芽破土而出,那是新生命對自己生命的宣言;毛蟲化繭成蝶,那是歷盡痛苦、磨難和挫折後美麗的蛻變;鯉魚逆流而上,那是為了尋求生機一次又一次的掙扎。生命並非體現于靜止的時間,而是在每個瞬間不斷質變。

羅曼·羅蘭曾說:「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熱愛生命的人。」無論富貴之人,亦或是貧窮人,生命不分貴賤。正如深圳那位104歲的乞討老人史志剛,他乞討百年,臥看社會巨變,卻如山一般安居于自己的一方角落。在他眼前發生的是是非非,猶如一卷浩瀚的書海,每一頁記滿著人生的歡樂與辛酸。

史志剛並不是深圳人士,他來自河南。一歲時,史志剛失去了母親,四歲時又痛失父親的庇佑,成為無人看護的孤兒。從那時起,他就身著破爛的衣衫在街上乞討為生。從河南開始,他沿著大路走遍我國的大街小巷。當火車成為人們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時,

他經常無票乘坐。以前火車上管理不算嚴格,他就這樣蒙混過關,一路到達了沿海的深圳。

深圳以前並不是一個迷人的城市,在它還未完全發展的時候,仍然充斥著貧窮與落後。直到八十年代以後,由于經濟政策,深圳成為經濟特區之一,發展極為迅猛。史志剛與這座城市一同成長、進步,對這片土地抱有特殊的感情。因此在史志剛被驅逐回鄉的時候,他並不想回家,而是想繼續滯留于此處。

由于異地流浪的狀況不符合規定,因此他被強制送回了河南。為了生計,他只好去開具了身份證明(身份證)。在他的回憶中,自己似乎生于1917年——那個戰亂的年代。不過沒有人能夠證實他的話,因為與他同一時期的人基本都已經不在了。

村裡人雖然不認識他這樣一個陌生的同鄉人,不過熱心腸的村幹部還是為他介紹了一個辛苦的低薪工作,讓他每天拉著架子車去拉客為生。這份工作讓史志剛力不從心,因為他本身瘦弱,且年齡已經不小了,沒有多少力氣從事勞力工作。

很快地,他就扔下了架子車,又跑回深圳繼續流浪。

史志剛第二次回鄉是在他六旬時,彼時他身患重疾,無錢醫治。村幹部無奈地將他接回了村裡,向上申請了補助金。當他健康恢復後,又如同一紙風箏隨風飄到深圳。村幹部見狀,也不再聯繫深圳的相關單位,只能任由他繼續在異地流浪。

不過隨後政策的出臺,讓他不得不重新被遣返。《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救助站應當勸導受助人員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員離開救助站。救助站對受助的殘障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應當給予照顧;對查明住址的,及時通知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領回;對無家可歸的,由其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因此,深圳相關單位聯繫了河南方面的單位後,幫他購買了火車票,重新將他送回了河南,並安置在公立的養老院中。

然而,在史志剛看來,養老院優渥的生活,卻反倒不如流浪生活幸福。他常年在深圳流浪,

早已適應沿海的氣候,回到河南後反倒水土不服;流浪中雖然饑一頓飽一頓,但勝在自由,而養老院卻有諸多規矩,活得很不自在。因此,史志剛沒過多久,竟然直接溜出了養老院,又逃到深圳去了。他倔強地對著工作人員喊道:「再過一百年我也不回去!」仿佛養老院不是老人的天堂,成了吃人的魔窟。

雖然史志剛現在還在流浪,不過這大抵就是他應有的生活狀態。他之所以能如此長壽,歸根到底就是因為其心境。生活的磨難沒有讓他喪失鬥志,反倒讓他活成了獨有的姿態。對他來說,熱愛生命便是他最好的籌碼。

有人對史志剛的生活態度嗤之以鼻,認為他只不過是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一輩子,根本毫無作為。其實這與他此前的經歷有關,畢竟他在幼時就失去了雙親,沒有親人的照料,又沒有經受良好的教育。他並沒有接受過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思想教育,因此從來沒有產生過勞動的念頭。是時代和社會造就了他,也是他造就了與眾不同的命運。

魯迅先生曾寫過:「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

我只覺得他們吵鬧。」我們並不能做到真正的感同身受,因此也無法完全評判史志剛的一生究竟是否有意義。從社會的角度來說,他並未做出過什麼貢獻;但是從個人的角度來說,他丈量了時間的長短,用自己的生命書寫了百年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