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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女只罰3千而大馬人被罰一萬,執法雙標?

PubDate:2021-11-01

馬來西亞警察向未戴口罩的洋女開出兩張罰單,共計3,000令吉,遭麻坡區議員質疑是否有雙重執法標準。

賽沙迪今日在推特上寫道:“貴賓人物凱倫(Karen,

網民對洋人女子的稱呼)因兩次沒戴口罩被開出3000令吉罰單,但平民百姓把口罩拉到下巴一會兒,卻被罰款一萬令吉,人民究竟要面對雙重標準到什么時候?”此外,他還在帖中附上了報道的截圖,并指責政府對這件有雙重標準。

金馬警區主任諾德漢助理總監今午發文告指出,

針對一名外籍女子,沒戴口罩欲進入迪奧(Dior)名牌店,行為已違反國家復蘇計劃第4階段的標準作業程序。“警方今早完成此案調查工作,并在2021年防范及控制傳染病條例第17(1)條文下,對該外籍女子開出兩張罰單。”他說,罰單針對兩項過失,分別是沒有掃瞄MySejahtera二維碼登記和沒有戴口罩,各別罰款1500令吉。

無罩洋女只罰3000引不滿!罰款降價了?

馬來西亞衛生部長凱里解釋,外籍女士拒絕戴口罩最終只被罰款3000令吉,并不是政府在執法上雙重標準,而是因為罰款數額在緊急狀態解除后,就已經降低了。

他說,過去人們沒有戴口罩而被罰款1萬令吉,那是因為那是在緊急狀態中的罰款數額,但是自從緊急狀態解除后,無論是個人或企業,罰款數額就已經降低至最高1000令吉。他表示,較早時有人抱怨罰款數額過高之后,政府已引入了新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