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第二家園計劃,申請條件再提高,1822位參與者離境后不再入境我國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解釋,較為嚴苛的大馬第二家園計劃新條件只限于新申請者,而對于現有參與者,當局會采取個案方式斟酌處理。
他指出,政府調整大馬第二家園計劃申請者的條件,是為了確保想要在大馬定居的人士是有素質的,并且可為大馬經濟增長做出貢獻。
“現有該計劃參與者的條件則較為靈活,包括每月4萬令吉的岸外收入(offshore income)、存款100萬令吉,最高可提款50%的存款等條件,都是可以靈活做出調整。 ”
“不過,對于大馬第二家園計劃的新申請者,他們必須滿足新的條件,以確保在計劃參與者是真實、高質量并且能夠為國家的經濟增長做出貢獻。”
他說,政府提高申請條件的原因是為了避免有人濫用MM2H簽證或長期簽證,在我國進行犯法活動,進而影響國內的治安問題。
提高MM2H計劃申請門檻 內長:現有參與者條件斟酌處理國家總稽查司報告揭露,
《2019年第二系列總稽查司報告》指出,多達920名中國籍參與者在上述期間未再入境我國,人數是各國參與者之冠;日本籍和韓國籍人士則以214人和201人分別排名居第二和第三名。
報告指出,上述計劃并沒有規定參與者居留我國的最低期限,參與者長期不在國內,也導致MM2H讓參與者在大馬開展生活的目標未能實現。
此外,第二家園計劃參與者資料系統沒有維護,總稽查司只能從內陸稅收局獲得計劃參與者的所得稅記錄,當中發現繳付所得稅的100名參與者(年齡介于21歲至49歲)和42名家屬并沒有向當局提出工作申請,涉嫌在我國違例工作。
報告也揭露,移民局出入境系統(MyIMMs)內部控管存在缺陷,加上第二家園計劃的條例不夠明確,以致旅游部和移民局難以有效地監督,令此計劃參與者及家屬違反條例,也無法對濫權的代理公司采取法律行動。
ADVERTISEMENT根據第二家園計劃的條件,
“另一個弱點是當有參與者和其家屬在大馬工作時,沒有遵守MM2H計劃的規定,并且由于缺乏權威當局,無法對公司或代理人的不當行為采取法律行動。”
與此同時,也發生成功獲批的申請者未呈交健康證明書、申請者家屬未呈交良好行為證書,(LOGC),證明沒有犯罪行為,這將對國家安全構成風險。
“審計后進一步發現,59名參與者攜帶的107名家屬沒有附上良好行為證書,因為沒有規定說家屬一定要提呈有關證書。”
“同時,相關單位也沒有規定其它方式來核實家屬在原籍有犯罪行為。”國有沒
“自MM2H計劃于2002年啟動以來,每月1萬令吉最低固定收入要求從未被審查。申請者的健康狀況與認證不相符也會帶來傳播危險傳染疾病的風險。”
報告說,總體而言,第二家園計劃在2015至2019年9月期間的反響良好,參與人數有2萬1292人,超過既定目標的1萬7500人。
“為了避免再發生混亂,
內政部上個月宣布我國10月重啟大馬第二家園計劃,并列出10項新條件,各界普遍上都認為太過苛刻。
針對內政部將管理MM2H計劃權力交還給旅游部的建議,韓沙再努丁指出,這項權力轉移并不是在國盟時期所做出的更改,反而是希盟在執政時期,將旅游部管理MM2H計劃的權限移交給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