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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保潔撿走價值百萬玉鐲,索要10萬好處費:失主主動給我感謝費

PubDate:2021-09-28

搬家的時候因為東西太多,事情複雜,很容易丟三落四,如果丟下的只是一些便宜的東西,倒也沒什麼,但如果是貴重物品弄丟了,還找不回來,那會造成不小的損失。

9月27日,河南鄭州,據媒體報導,在社區工作的保潔員撿到業主丟失的玉鐲,價值23萬左右,但在面對業主的詢問時,她竟然矢口否認自己撿到了玉鐲。這期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呢?

1萬元換回23萬元的物品,絕對是筆劃算的買賣,可倘若那物品原本就是自己的呢?給出去的感謝費,是應該還是冤枉?

據媒體報導,女業主把貴重物品忘在走廊,

保潔阿姨打掃衛生時撿走,隨後物歸原主的過程稍微有點坎坷。

一個常見的透明封口袋中,裝著34個或紅或白的簡單包裝,和老式餅乾有些相似之處,但它內裡卻是價格不菲的玉鐲子,平均下來每只價格將近6800元(約3萬新臺幣),總價23萬(近百萬新臺幣)。此等價值的物品,

理應好生保管,但粗心大意防不勝防,比如董女士。

搬家那日工作瑣碎,董女士在經過一扇樓梯門口時,把裝有玉鐲的袋子忘在了角落裡。次日早上7點10分,被上崗打掃衛生的保潔轉移了地方。監控畫面中,一個短頭髮阿姨把袋子放在樓道中,順手關上了門後,繼續著清掃工作。

社區監控並沒有拍下阿姨拎走袋子的畫面,只能證明她轉移了地方。蔡女士說,剛開始阿姨不承認拿了袋子,並表示此事與她無關。蔡女士逆向思維,既然工作社區沒有拍到,那麼就去她居住社區看看。

阿姨居住社區的監控畫面中,時間顯示為晚上6點21分,正是下班時間,她左手提著一個透明袋子,赫然就是蔡女士忘在角落中的。

蔡女士認為,這段視訊是「鐵證」無疑,然而在民警面前阿姨還不承認,「她說這是啥,我不知道。」

蔡女士說,阿姨通過民警表達了想法,想要10萬元,她感覺有點多,就給了一半,也就是5萬元。「感謝費」給出去後,才終于物歸原主。

撿了他人遺失的貴重物品,為什麼剛開始說不知道,後來又想要錢呢?蔡女士所說是否與真實情況有出入呢?

阿姨表示,她不知道物品價值,十塊八塊都多說,當成孩子玩具拿回來的,對于玉鐲內側的價簽,阿姨的解釋頗帶了幾分道理,「那有的衣服標(價格)好幾千,幾十塊錢也賣了。」至于明明拎回家中卻沒承認的事情,阿姨這樣解釋:嚇懵了,給扔了。

聽到阿姨這樣說,蔡女士心中很不爽,稱阿姨嘴裡沒實話,阿姨不示弱,「你剛才說的也是謊話。」

阿姨情緒帶著些許激動,說蔡女士見她第一面時就「嘰嘰喳喳」,很厲害的樣子,她才不敢說實話的,是我撿的,

「我正兒八經。」

另外,就「一開始要10萬」一事,阿姨說不是她要的,憑良心說是蔡女士提的,她先送的鐲子後拿的錢。

蔡女士稱自己至今不後悔給了保潔阿姨5萬塊,但是兩個月後又在社區看到她。便覺得被物業糊弄了,因為此前物業稱這名保潔阿姨已被辭退。

蔡女士質疑,以後她的同事看到她這樣的行為,撿到東西也不會物歸原主了。

對此,社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保潔是外包出去的,會全面整改,針對這名員工的不良行為已經做了辭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