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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中Saman2名民眾因攜帶12歲以下孩童到堂食,警察當場開罰單

PubDate:2021-08-13

父母和大人需要注意,勿攜帶12歲及以下孩童進入商店和公共場所,以免接到罰單。

沙巴行動管制令標準作業程序闡明,除了緊急事件、接受治療、教育和鍛煉鍛煉外,12歲及以下孩童,不可前往營業場所或公共場所。

基于病毒正在社區傳播,違令帶兒童至上述冠病感染高風險地點的父母或監護人,將會遭到對付。 至于70歲以上長者,則不鼓勵前往上述高風險地點。

(亞庇9日訊)2名民眾因攜帶12歲以下孩童到飲食場所堂食及到公共場所,當場接到罰單。

這相信也是州內首次有家長及民眾因攜帶12歲以下孩童堂食及到公共場所而接罰單。

根據現有的沙巴國家復蘇計劃第二階段標準作業程序,12歲以下的孩童禁止到飲食中心堂食,以及到公共場所如購物商場。

州冠病事務發言人拿督馬西迪曼俊今日表示,執法單位在今日共發出27張罰單予違反SOP的民眾,當中以違反行管令者居多,共8人。

其他違反SOP的行為包括沒有戴口罩(7人)、進入場所時沒有登記(6人)、超載(3人),以及進出加強行管令區(1人)。

當局也逮捕了4名違反SOP的民眾,警方也在州內191個路障檢查站中檢查了3萬6277輛交通工具,并勒令其中385輛折返。

沙巴警察總監拿督哈扎尼表示,行管令實施至今,州內沒有父母違令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