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每月要兩千生活費,氣得我5年沒去看她,她死後我後悔了

我和老公大學一畢業, 就結婚了。 雖然兩人都是小城市裡出來的小市民, 沒有什麼家庭背景, 但還是很想在大城市闖出一番天地。 那時候真的挺辛苦的, 一個月的工資交完房租、水電費和車飯錢後, 基本所剩無幾。 那時候沒錢買新衣服, 就更別提化妝品了。

就這樣我們咬著牙, 熬了幾年。 慢慢的, 家裡開始有些積蓄了。 雖然日子過得還是緊巴巴的, 但也能偶爾下下館子了。 好不容易條件改善了, 我又懷了個孩子。 其實我是想打掉的, 可老公不同意, 他說這是上帝賜給我們的天使, 我們不可以放棄。 最後孩子雖然健康出生了, 但家裡的開銷不僅花掉了之前所有的積蓄, 還讓我們背上欠款了。

我們從來沒有找長輩要錢, 就是不希望他們擔心。 可讓我沒想到的是, 我婆婆不僅不體諒我們的難處, 還要我們提高給她的生活費。 以前都是一個月1000, 她一個農村太太平時也沒什麼愛好1000已經夠多了, 現在居然還要我給她2000。 當時我真的很生氣, 覺得她太不近人情了。 我和她在電話裡大吵了一架, 表示以後連一分錢都不會給她了。 我這個人說到做到, 反正她還有女兒養著, 幹嘛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從那次之後,

我再也沒有去看過她了。 直到現在五年時間過去了, 婆婆也已經去世了。 可讓我沒想到的是, 當年她拿著我們給她的生活費, 在市中心買了一套房。 當年的房價還很低, 所以婆婆自己攢著攢著, 也就買下來了。 而現在這套房, 想都不用想, 肯定是屬於小姑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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