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跟那個太喜歡的人在一起。

「別讓愛把你的人生搞砸。 」

——陳大力

一個因為腿長有才, 所以說什麼都對的少女

01

一位小姐妹, 最近跟她的大帥哥男朋友分手了。

她說「不合適」, 我是很不相信的, 兩個人外貌, 學曆, 才情, 甚至心性, 都是強強聯手的, 剛剛在一起的時候, 小姐妹也不是沒有興高采烈地跑過來告訴過我說:

「我覺得好幸運哦, 遇見像他這樣般配我, 跟我嚴絲合縫的人。 」

但為什麼決定分手, 是我小姐妹發現, 他這個人, 是務虛的作派。

一個月不到一萬的工資吧, 包包必須買2k以上的, 一身都要穿tommy, 每半個月新入一個科技大件。 小姐妹覺得,

實在沒必要。

消費觀不合只是開頭。

後來男生給小姐妹講自己的從前, 說自己一直在貧窮的陰影籠罩下長大, 什麼好東西都不曾買得起過, 駐留為他的心結。 現在用錢無度, 集郵大牌, 是對從前的補償。

小姐妹對我說:「他現在每個月稍微有了七八千就這樣, 以後再多一點點錢, 他早不知道會忘形成什麼樣子。 他長這麼好看, 卻因為窮而沒談過什麼戀愛, 以後熬到錦衣玉食了, 一定劈腿, 把他自己因為窮而錯過的青春, 重來一遍。 」

後來因為男生頻頻借錢, 物慾胃口越來越大, 掰了。 微信把男生拉黑的那晚, 小姐妹也徹夜失眠。

她還是愛他的。 至今她也還會悄悄逛男生的微博, 翻遍所有評論, 看有沒有新的小姑娘, 跟他更熱絡了。

很放不下, 私密相簿裡兩個人臉對臉, 眉對眉, 笑容連成一片。

但理智讓她抽離。

我說, 你不需要這麼絕情。 她笑說:「我跟他沒可能的, 就是一個早斷或晚斷的問題。 等你像我一樣看透得差不多了, 你就必須承認, 喜歡、合適、在一起, 是三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相互喜歡的人未必適合相處。 而適合相處的人一起柴米油鹽地相互忍受, 一年又一年, 也難免相看兩厭。 」

02

不知什麼時候起, 越是喜歡一個人, 心裡越是生怯。

大概是, 遠遠觀望他時, 命運朦朧, 倒也很美;但走近了過後, 卻會發現他與你腦海裡的預想, 並不相同。

年輕的時候, 喜歡一個人, 就要不顧一切地在一起, 管它對不對, 管它以後怎樣收場。

但這樣做的我們, 得到了什麼?貿然地去追求他, 千辛萬苦才到手, 而你此前太過喜歡他, 從沒考慮過他的人生裡有哪些地方, 跟你極不相融。

所以往往是短暫的甜蜜過後, 矛盾接踵而至, 等他擔不起苦, 開始逃離你, 或者反戈, 你曾秉持著的高尚愛意, 長久被疑慮消耗, 終究是被釀成恨。

你說他「渣」,

說他負你, 卻忘了, 當初你才是在關於他的風評和流言當中逆行, 大義凜然說「我不介意, 我就是愛他」的那個。

對不合適的兩個人來講, 相愛=相互傷害。

——後來跟他的回憶, 渾濁又不堪的時候, 你會覺得為何不從一開始, 就好好看清楚, 既然這個人, 絕無可能是「對的人」, 何必招惹。

何不保持安全的距離, 遙遙仰視他?這樣至少多年以後, 與他的回憶, 還是清冽如昨, 不至於狼狽, 給自己添傷。

03

再說回開頭吧。

我小姐妹看男人的眼光是真的毒。

分手過後, 前兩三天男生還哭天喪地, 但很快就被發現, 他在跟另外一位女生撩騷, 那位女生長得不及小姐妹的十分之一好看, 可是翻微博, 她手上gucci新一季的包包一天一天換花了眼, 家裡jimmy choo和valentino的高跟擺了四五排, 爸媽平日隨便給她轉點賬是兩萬起, 能吃準是個富二代。

小姐妹心裡一陣哼聲:「果然找了有錢的。 」

說真的, 我佩服她的洞察。 一個人一定要有能從一段感情當中跳脫出來, 把握住本質的能力。 這是一個人成熟的標誌。

不再純粹為感情衝動,

不是可悲, 是吃一塹長一智。

我曾經非常喜歡一個人的時候, 是真的很希望自己只有70分的喜歡他, 還能「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勻點灑脫——可我是99分的喜歡他, 太喜歡他了, 佔有慾呼嘯作祟, 讓我覺得這個世界上所有其他的聲音都失效了, 我滿腦子都是「我只想跟他在一起」。

但後來跟他走近了些, 才發現我們倆在很多地方, 都是衝突的。 幾番糾結, 還是拒絕了他。 把他留在了「喜歡」的那一階段, 進不去下一步。

現在來講我很慶幸, 沒有因為對他異乎尋常的喜歡, 就丟了頭腦。

在繼續做朋友。 某一天喝了酒, 跟他敞開天窗說亮話, 我說, 我骨子裡是脾氣不好, 需要隨時被哄, 被保護的人, 他笑說, 他呢, 因為受過無數女生的愛慕, 所以很驕傲, 他想找的女生,要能像姐姐一樣,溫柔悉心地照顧他。

兩個人都坦然了。——即使當初真的在一起,必定長久不了。

我說別跟那個太喜歡的人在一起,是因為過多的喜歡會讓你喪失判斷,盲目投身愛海,過後非常理所當然地受了傷,毫無裨益,還連帶損毀了自己對感情、對人生的信任。

會輸得太難看。

小孩子才會覺得「一定要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大人從來都是清楚的:喜歡是喜歡,合適是合適,兩碼子事。

而至於合適過後,怎麼把漫長艱辛的這一生攜手走好,不在途中失散,又要看經營,看時機,看造化。

相愛這麼難,如果你不怕受傷,盡情橫衝直撞;如果你怕,那還請小心翼翼地來。

有愛的人生不會太差,這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別讓愛把你的人生搞砸。

他想找的女生,要能像姐姐一樣,溫柔悉心地照顧他。

兩個人都坦然了。——即使當初真的在一起,必定長久不了。

我說別跟那個太喜歡的人在一起,是因為過多的喜歡會讓你喪失判斷,盲目投身愛海,過後非常理所當然地受了傷,毫無裨益,還連帶損毀了自己對感情、對人生的信任。

會輸得太難看。

小孩子才會覺得「一定要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大人從來都是清楚的:喜歡是喜歡,合適是合適,兩碼子事。

而至於合適過後,怎麼把漫長艱辛的這一生攜手走好,不在途中失散,又要看經營,看時機,看造化。

相愛這麼難,如果你不怕受傷,盡情橫衝直撞;如果你怕,那還請小心翼翼地來。

有愛的人生不會太差,這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別讓愛把你的人生搞砸。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