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三年就匆匆結束啦, 沒有考上大學, 我就輟學在家, 隨後, 就進城打工當一個小學徒, 一個月的工資少的可憐, 只有僅僅的700塊,
在這裡, 一待就是3年多, 皇天不負有心人, 我發展成了師傅, 我的工資也翻了幾翻, 母親知道後, 擔心我的錢用不到正道上, 就命令我全額交出, 說是替我攢著, 今後結婚能用上, 可以給家裡減輕點負擔, 我還有個哥哥, 像我們這樣的家庭, 結婚的事情真的不能靠父母, 在母親的再三要求下, 我選擇放棄自己的原則答應母親。
轉眼間, 3年過去了, 我的工資也是一次沒少給母親上交, 此時哥哥也有了自己的小家庭, 在縣城裡也買了房子, 聽說是雙方父母協商一塊出資的。
前年過年的時候, 我和女友卻意外有了孩子, 女朋友的父母堅決說明要麼結婚, 要麼打掉孩子分手, 這字字句句刻在我心, 我的意思也很明確, 我一定要娶女友, 可是母親就讓我給女友家1萬當彩禮, 母親還娓娓道來, 哥哥已經搬到城裡住了, 老家的房子也空了出來, 沒必要在城裡給我們買房, 可是現實卻不是這樣, 女友和我都已在城裡有了穩定的工作,
仔細想來, 這也是萬全之策啦, 這些年來, 我向母親上交的錢少說也有十萬多吧,
我主動向女友說了我家裡的事, 想和女友分手, 想讓她去尋找屬於她自己的幸福, 可是女友不願意, 想讓我做上門女婿, 入贅她家, 女友還有個姐姐, 仔細琢磨了一下, 這個想法也挺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