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看電視打機時間愈多 更大機會過重和行為問題

兒童看電視打機時間愈多 更大機會過重和行為問題

 

 2017年10月06日

常用電子產品或會引起健康風險, 特別是兒童影響猶深。

香港大學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在2011至2015年向香港681名兒童追蹤研究,

在幼兒園(5歲)及小學(9歲)收集兒童電子產品使用、行為、心理社交及學業成績記錄。 同時於2016年訪問7585名6至10歲小學生, 收集有關電子產品使用和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風險。

結果發現, 74.8%香港兒童使用電子產品多於2小時, 包括看電視、玩電子遊戲和學習, 人數遠多於20.8%美國兒童和47.4%北京兒童, 而港童在假日的15小時課餘時間中, 平均有7小時是使用電子產品。

在追蹤研究則發現, 幼童5歲時看電視和打機時間愈多, 9歲時有更大機會出現過重和行為問題, 包括情緒問題、過度活躍等。 681名目標追蹤兒童中, 有7%至8%的兒童有過度活躍症的風險, 有2%兒童更是確診正接受治療。

日玩1小時電子產品

過度活躍風險增32%

研究又發現, 幼童在5歲時每日看電視1小時會增加44.4%行為問題風險的機會, 過重機會亦會增20%;而每日玩電子產品1小時, 會增加32%過度活躍問題風險的機會。

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葉柏強解釋, 看電視和玩子產品都會減少兒童參加戶外活動和有質素親子活動的機會, 從而令兒童在社交能力和專注力發展有影響, 同時代表兒童缺乏足夠運動, 增加一連串生理和心理健康問題的風險。

5家長指導下使用可減風險

葉柏強認為, 電子產品應用成為常態, 用作學習用途更是無可避免, 惟在家長指導下, 適當使用電子產品實可減低兒童有過度活躍的風險, 因此建議家長應陪同兒童看電視和使用電子產品作學習用途, 幼兒園時期應每日大概使用1小時電子產品, 盡量用於學習用途, 到小學時非學習用途應規範於每日2小時內。

此外, 他又指睡前1小時不應使用電子產品, 睡時避免有電子產品放在房間, 否則藍光會影響腦部神經傳遞物質的分泌,

影響腦部發育和專注力, 同時亦會影響睡眠質素。

另外, 港大亦研究了2016/17學校體適能獎勵計劃中近約13萬名中、小學生的健康數據, 結果發現香港學生在柔韌度、肌肉力量和心肺能力, 均比中國、新加坡及歐洲兒童差。 葉柏強表示, 根據世衛建議, 兒童每天應最少做60分鐘中度至強度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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