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殉職卻認定因公死亡?葉毓蘭:被政府刻意打壓 若不還公道該行動

國道六隊員警陳啟瑞執勤戒護爆胎車輛時, 不幸遭後方板車撞死, 家屬舉行告別式, 儀式中以警旗、國旗覆蓋靈柩。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張雅婷攝影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員警大隊竹林分隊警員陳啟瑞, 7日與同事楊于辰在國道3號處理交通事故時, 遭拖板車追撞, 他傷重不治, 楊則重傷。 但警政署長陳國恩14日陳啟瑞的告別式時, 受訪稱陳啟瑞是「因公死亡」, 員警大學前教授葉毓蘭在臉書表示, 在國道執勤, 有如在槍林彈雨中做戰, 怎麼不是冒險犯難?為陳啟瑞爭取他應得的名份, 這是我們最起碼該做的:因公殉職無疑!如果政府連這點公道都不還給員警, 弟兄們應該考慮效法華航、長榮的空服員, 採取些更有效的行動了。

陳啟瑞的長官、分隊長張明光昨在警政署長陳國恩的臉書「NPA 署長室」發文, 指陳國恩出席14日陳啟瑞的告別式時, 受訪竟稱陳啟瑞是「因公死亡」,

當時他的心「好痛好痛」, 「身為我們的大家長, 同仁期待的是您能為我們發聲, 啟瑞同仁的犧牲, 拯救了現場6位民眾的性命, 怎能不叫因公殉職呢?」

張明光表示, 每一個國道員警都知道高速公路沒有任何一處是安全的, 每天都會遇到各種路況處理, 面對時速動輒破百公里以上的各式車輛及各種不確定的危險因數, 國道員警的出勤即是「冒險犯難」。 國道員警以自身的危險守護著更多人的平安, 「如果今天不是啟瑞同仁的戒護及犧牲, 一定會有更多的家庭破碎。 國道員警守護著用路人的安全, 也希望署長能守護著國道員警的權益」。 盼署長能如內政部長葉俊榮所言從寬認定, 將陳啟瑞一案以「因公殉職」送銓敘部審核並全力協助相關後續撫卹事宜,

以告慰啟瑞在天之靈, 也才能安定外勤同仁的工作情緒。

葉毓蘭指, 長期以來, 員警只像個永遠有做不完工作的阿信, 被政府刻意打壓, 連發聲權都被剝奪。 在銓敘部的因公殉職審議小組中, 什麼領域都可以有, 就是沒有警消專業, 所以國道員警在國道上執行戒護勤務被高速撞擊殞命的康志榮申請因公殉職被駁回、在瑞芳隧道處理車禍被卡車當場撞輾的吳泓渝申請因公殉職也被駁回, 這還有公道嗎?

葉毓蘭指出, 過去看到同仁受此委屈, 多半是在員警團體中自行募款補貼幫助遺族, 但在年改之後, 陳啟瑞的孩子立刻就沒有教育補助費, 因公殉職和因公死亡的撫卹差額是200萬元,

「我們當然要幫他爭取, 讓陳啟瑞的在天之靈可以安息!」在國道執勤, 有如在槍林彈雨中做戰, 怎麼不是冒險犯難?為陳啟瑞爭取他應得的名份, 這是我們最起碼該做的:因公殉職無疑!

葉毓蘭說, 如果政府連這點公道都不還給員警, 弟兄們應該考慮效法華航、長榮的空服員, 採取些更有效的行動了。

NPA 署長室表示, 公祭之後, 絕不忘記, 昨請國道公路警察局將啟瑞案件以「因公殉職」陳報署裏辦理後續撫卹事宜, 警政署「因公殉職審查小組」從寬審認, 並依審認結果從優辦理後續撫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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