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偏遠的貧窮地區,適婚女子想要立室是一件很難的工作。 這個27歲的鄉村小夥,從來沒有談過工具,眼看著年歲也不小了,怙恃非常焦急。
厥後經過人們的引見,有一個來自雲南的女人暗示情願嫁給小夥。 不外要給女人家怙恃10萬。 小夥的怙恃想盡方法,終究湊夠了錢。 以後小夥也和女人進行了婚禮。
但沒想到在婚禮過後的第二天,小夥和女人像一般佳耦一樣去逛街逛超市,但是女孩卻在途中溜走了,這下小夥傻眼了,墮入了失望當中。
沒想到他本來以為的幸運生存只有一天。 圖中是他們婚禮的禮錢記載單。
小夥在房外,看著婚禮的陳跡,很難承受媳婦的分開。 小夥的父親暗示,這個兒媳婦,事花了大代價才有的,這些錢根本都是借的。
還沒有成年。 在報案時,才曉得女孩實在年齒。 女孩分開這個家時,甚麼都沒有帶,根本一切工具包含手機都是小夥給買的。
女孩還把手機摔壞了,以後又給買了新的,女孩在押走時一併帶走了。 女孩穿過的紅鞋,下麵另有泥巴。
圖中是他們婚禮上放的煙花,為了便利差人取證,一切工具根本都沒有動過,仍是本來的模樣。 這些工具明顯是怒氣的,卻在這時候很不入眼。
小夥家的屋子很舊,有20多年的壽命了。 由於家裡很窮,有兩個兒子,並沒有錢去修新居。 如今又發作這麼的事,讓生存愈加艱難了。
一邊是借了10幾萬完成婚禮的貧窮之家,一邊是未成年的16歲少女,究竟是誰之錯?你又撐持憐憫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