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個好女, 我想我是給女人丟臉了。 我和老公在外打工的時候認識的, 我被他對我的好所感動, 兩個人就在一起了。 我們結婚之後, 他不願意再出去打工了, 說是外面人心險惡總是勾心鬥角, 想留在家裏跟村裏人混。
我不同意的, 我可不想一直留在村裏, 可是我那時懷孕了我只好。 他跟著村裏做水泥工的人一起給人家起房子, 有時候出去半個月才會回來。 孩子出生後婆婆幫我帶, 但是, 我真的不想留在村裏。
老公擰不過我, 只好讓我自己出去打工。 我外出的時候, 兒子剛滿1歲, 那時我只有23歲。 剛出去的時候, 我幾乎每天都會打電話回去問一下孩子的情況。 兩年後, 我遇到了一個男人, 我對他動心了。 他說只有我離婚了他才會和我在一起, 我給老公寄了一份離婚協議, 我把孩子留給他, 他簽字了。
也許是報應吧, 我離婚了, 但那個有錢的男人還是不願意娶我。 我想他也是喜歡我的, 在一起的三年裡, 他給了我很多錢。 後來, 他說他要結婚了, 就給了我一張卡, , 叫我以後不要再纏著他了他已經是一個有家庭的男人了。
我早就料到這樣的結果, 我帶著那張50萬的卡回娘家。 到家我發現我的父母都不在家,
攙扶著我母親陪著我母親守在手術室前的不是別人, 正是我的前夫。 我媽一看見我就開口罵了我, 說我這個不孝女還知道回來, 還說我爸病危好幾次了都是我前夫幫的忙。
前夫看著我什麼也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