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就在身邊!17個看起來就像普通人一樣的「史上最殘暴連環殺手」真實案例。

1. 「速食殺手」保羅·鄧尼斯·裡德 (Paul Dennis Reid)。

他在90年代搬到了納許維爾, 希望成為一個鄉村歌手。 但最後他在幾個小時後搶劫了不同的速食店,

並殘暴地殺害了店員。

2. Minnie Dean。

在19世紀末的紐西蘭, 米妮院長 (Minnie Dean) 開始收容被遺棄的寶寶來賺錢。 一開始大家都以為她是為了幫忙無法養育孩子的母親, 但是後來那些她看護的嬰兒開始神秘地死亡。 她被指控謀殺這些嬰兒, 有許多小屍體被發現埋在她的後院裡。

3. Bender家族。

Benders家族被稱為美國首個連環殺手, 他們在1870年代開了一家雜貨店、旅館和餐廳。 家族中的女性會負責讓顧客分心, 而爸爸則會趁機從後以錘子把客人的頭砸碎。

4. 約翰·韋恩·蓋西 (John Wayne Gacy)。

他在兒童派對等活動中扮演小丑, 但事實上是他是一名殺害了超過33名年輕男子的連環殺手, 並把屍體埋藏在他家。

5. 馬可夫 (Philip Markoff)。

他是波士頓大學醫學系學生, 擁有未婚妻, 但後來透過網站Craigslist尋找性工作者並殺害對方。

6. 克莉絲汀·吉爾伯特 (Kristen Gilbert)。

90年代, 她是退伍軍人醫院的一名護士, 曾以注射腎上腺素殺害4名患者, 現在仍在監獄服刑。

7. 「羅斯托夫撕裂者」安德列·齊卡提洛 (Andrei Chikatilo)。

他很自卑, 而且會自我憎恨, 曾任職電話工程師和教師。 1978年, 他開始殺害和[性·侵]超過40名年輕女子,

他在1992年被定罪, 1994年被處以死刑。

8. 布魯諾·費南德斯·德·索薩 (Bruno Fernandes de Souza)。

他是前巴西藉足球守門員, 在2010年殺害了女友, 並把女友屍體分件, 拿去給她的狗吃。 今年2月, 他因上訴而從監獄被釋放, 4月再被重新逮捕。

9. 「約會遊戲殺手」羅德尼.阿爾卡拉 (Rodney Alcala)。

他自稱攝影師,在1978年曾於《約會遊戲》電視節目中勝出。他殺害了很多年輕女子,並會拍下受害者死後被擺的姿勢。

10. 「I-70勾魂手」赫伯特 (Herbert Baumeister)。

80到96年間,他會去同志酒吧釣男人回他家的室內游泳池勒斃。

11. 喬‧麥瑟尼 (Joe Metheny) 。

他經營著一個賣肉品的小攤子,並把他殺害的受害者的人肉和豬肉混合在一起,再賣給不知情的客人吃。麥瑟尼聲稱,「如果你把人肉跟豬肉混合在一起,沒有人可能分辦出來」。

12. 斯凱克 (Michael Skakel)。

斯凱克是美國前總統甘迺迪的表弟。 1975年, 15歲的他以高爾夫球棍殺死同齡鄰居,被判刑20年。2013年他獲准保釋出獄,2016年12月30日再次被定罪。

13. 馬加爵。

馬加爵是雲南大學生化學院學生,2004年2月,他跟大學室友在撲克牌上發生爭執,他殺死了他們,並把屍體藏在衣櫃裡。

14. Brenda Andrew。

這名女老師說服丈夫買人壽保險,並跟在保險公司工作的男人有戀情。 2001年,她槍殺了丈夫,成為目前奧克拉荷馬州死囚牢房的唯一女性。

15.  弗拉多·塔內斯基 (Vlado Taneski)。

他是一名記者,在2005-2008年間,他謀殺3名女子後,寫下了非常詳細的報導。

16. 泰勒‧哈德勒 (Tyler Hadley)。

2011年,這名17歲高中生殘殺父母,把屍體藏在臥室,告訴友人他的父母不在家,並邀請朋友來他家開派對。當朋友問說:「如果你的家人回家呢?」他回答:「他們不會。」

17. 艾德·蓋恩 (Ed Gein)。

他被形容為一個孤獨的人,但他的鄰居很信任他,甚至請他照顧自己的孩子。但事實上,他不但是一名連環殺手,還有盜墓、食人和戀屍癖等罪。

參考資料:Buzzfeed

他自稱攝影師,在1978年曾於《約會遊戲》電視節目中勝出。他殺害了很多年輕女子,並會拍下受害者死後被擺的姿勢。

10. 「I-70勾魂手」赫伯特 (Herbert Baumeister)。

80到96年間,他會去同志酒吧釣男人回他家的室內游泳池勒斃。

11. 喬‧麥瑟尼 (Joe Metheny) 。

他經營著一個賣肉品的小攤子,並把他殺害的受害者的人肉和豬肉混合在一起,再賣給不知情的客人吃。麥瑟尼聲稱,「如果你把人肉跟豬肉混合在一起,沒有人可能分辦出來」。

12. 斯凱克 (Michael Skakel)。

斯凱克是美國前總統甘迺迪的表弟。 1975年, 15歲的他以高爾夫球棍殺死同齡鄰居,被判刑20年。2013年他獲准保釋出獄,2016年12月30日再次被定罪。

13. 馬加爵。

馬加爵是雲南大學生化學院學生,2004年2月,他跟大學室友在撲克牌上發生爭執,他殺死了他們,並把屍體藏在衣櫃裡。

14. Brenda Andrew。

這名女老師說服丈夫買人壽保險,並跟在保險公司工作的男人有戀情。 2001年,她槍殺了丈夫,成為目前奧克拉荷馬州死囚牢房的唯一女性。

15.  弗拉多·塔內斯基 (Vlado Taneski)。

他是一名記者,在2005-2008年間,他謀殺3名女子後,寫下了非常詳細的報導。

16. 泰勒‧哈德勒 (Tyler Hadley)。

2011年,這名17歲高中生殘殺父母,把屍體藏在臥室,告訴友人他的父母不在家,並邀請朋友來他家開派對。當朋友問說:「如果你的家人回家呢?」他回答:「他們不會。」

17. 艾德·蓋恩 (Ed Gein)。

他被形容為一個孤獨的人,但他的鄰居很信任他,甚至請他照顧自己的孩子。但事實上,他不但是一名連環殺手,還有盜墓、食人和戀屍癖等罪。

參考資料:Buzzf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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