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員工向雇主謊稱確診冠病被捕, 警方今日將之帶往新山法庭申請延扣3天繼續調查, 直至4月10日。
一名在柔佛開咖啡館的男子6日在面子書發文, 稱一名才上班一天的女員工當天上午通知他自己感染了冠病, 因此他立即關店消毒, 安排所有上班的員工進行測試, 同時也通知了5日光顧的顧客。
然而, 他發現該員工的確診日期和通報時間有誤, 追問下對方才坦承自己并無確診, 是因為覺得工作不適合, 才撒謊確診冠病。 至于確診報告, 員工也表示擔心公司不讓辭職, 所以叫朋友篡改結果。
男子也透露, 得知真相后指責道是否知道后果有多嚴重, 該員工稱“是, 我知道, 當時至少我沒有中”, 同時還反過來指員工和他在店內沒有戴口罩, 這是想辭職的原因之一。
男子表示, 原本想給年輕人一個機會, 約員工的父母見面談一談上述的行為, 但對方父親卻毫不覺得女兒有做錯任何事情, 當事人還理直氣壯地說“我有和你們說是假的咯!”
最后, 男子覺得覺得員工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店面的運作, 因此決定報警備案。
警方了解情況后, 于7日下午1時, 在女子士姑來麗寧鎮住家展開逮捕行動。
8日9時許, 這名19歲的女嫌犯身穿一件白色長袖上衣, 一件深色長褲, 連同其他案件的被告被警員帶上法庭3樓申請延扣。
女嫌犯染有一頭紫灰色的頭發, 她今早戴著手銬, 目無表情地隨著其他被告進入法庭扣留室。
法庭推事諾依茲哈蒂允準警方從今日起,
女嫌犯在被帶離法庭時, 她的律師曾凱斌向記者求情, 指女嫌犯只有19歲, 年紀尚小, 請媒體記者“手下留情”。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20(欺騙)條文和刑事法典468(為欺騙目的而偽造)條文調查此案。
在刑事法典420條文被控, 一旦罪成, 可被判監禁至少1年,
至于刑事法典468條文被控者, 一旦罪成, 可被判不超過7年監禁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