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你也經常遇到過, 一些小販等等的會在路邊賣東西, 甚至一些小販會趁著塞車時跑到道路中央, 向車內的人士售賣東西。 不過若你也遇到這些小販, 千萬別向他們購買東西, 因為可導致你被罰款高達RM2000。
據小馬觀察, 上述街頭兜售情況一般出現在下班的時段, 這些小販或餐廳員工趁著車子停在路上, 于是來回走動, 看看有哪些車主要向他們買食物或飲料。
莫哈末賽益“先小人后君子”, 提醒小販立即停止路邊兜售行為, 否則將采取對付行動。
(芙蓉13日訊)芙蓉警區主任莫哈末賽益“先小人, 后君子”, 提醒水果販停止在交通燈兜售行為, 否則, 警方將采取對付行動!違例者將面臨最高不超過2000令吉罰款!
近期在芙蓉市的各地交通燈, 經常看到小販拎著腌制水果在路邊叫賣, 小販不顧安危, 趁著交通燈轉紅之際, 四處向停下的轎車兜售水果, 基于情況有嚴重趨勢,
莫哈末賽益今日在芙蓉警區官方臉書專業上指出, 根據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10A(1)條文(LN 166/59) , 任何在十字路口或任何公路上進行銷售活動皆屬違法行為, 有關人士一旦抵觸上述法令被控罪成, 將面臨最高不超過2000令吉的罰款。
將展開取締行動
“這種在公路兜售行為必須遏止, 避免造成小販本身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威脅, 我現在給予勸告, 但之后就會展開取締行動, 到時候, 別怪我不客氣!”
他在臉書上“溫馨”提醒小販, 務必停止在公路上兜售水果的危險行為, 若冥頑不寧, 當局將會采取嚴厲執法行動。 與此同時, 警方也會在近期展開突擊檢查, 對付上述罔顧道路安全的小販。
拿著一袋袋腌制水果的小販, 在車水馬龍的路邊向駕駛人士兜售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