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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警方提醒水果販:違例者將面臨2000令吉罰款

或許你也經常遇到過, 一些小販等等的會在路邊賣東西, 甚至一些小販會趁著塞車時跑到道路中央, 向車內的人士售賣東西。 不過若你也遇到這些小販, 千萬別向他們購買東西, 因為可導致你被罰款高達RM2000。

據小馬觀察, 上述街頭兜售情況一般出現在下班的時段, 這些小販或餐廳員工趁著車子停在路上, 于是來回走動, 看看有哪些車主要向他們買食物或飲料。

莫哈末賽益“先小人后君子”, 提醒小販立即停止路邊兜售行為, 否則將采取對付行動。

(芙蓉13日訊)芙蓉警區主任莫哈末賽益“先小人, 后君子”, 提醒水果販停止在交通燈兜售行為, 否則, 警方將采取對付行動!違例者將面臨最高不超過2000令吉罰款!

近期在芙蓉市的各地交通燈, 經常看到小販拎著腌制水果在路邊叫賣, 小販不顧安危, 趁著交通燈轉紅之際, 四處向停下的轎車兜售水果, 基于情況有嚴重趨勢,

也引起了芙蓉警方的高度關注。

莫哈末賽益今日在芙蓉警區官方臉書專業上指出, 根據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10A(1)條文(LN 166/59) , 任何在十字路口或任何公路上進行銷售活動皆屬違法行為, 有關人士一旦抵觸上述法令被控罪成, 將面臨最高不超過2000令吉的罰款。

將展開取締行動

“這種在公路兜售行為必須遏止, 避免造成小販本身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威脅, 我現在給予勸告, 但之后就會展開取締行動, 到時候, 別怪我不客氣!”

他在臉書上“溫馨”提醒小販, 務必停止在公路上兜售水果的危險行為, 若冥頑不寧, 當局將會采取嚴厲執法行動。 與此同時, 警方也會在近期展開突擊檢查, 對付上述罔顧道路安全的小販。

拿著一袋袋腌制水果的小販, 在車水馬龍的路邊向駕駛人士兜售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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