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燒烤店。
臺中3歲男童遭燒烤店老闆施虐, 案經知情民眾PO網披露, 社會局稍早到場關切, 並將男童帶回驗傷。 社會局表示, 男童目前已交由外公、外婆照顧,
社會局表示, 家防中心18日接獲通報, 立即派社工到現場瞭解。 經驗傷確認, 男童的屁股、後背與左大腿側邊, 有多處瘀傷。 社工評估男童母親照顧與保護能力有限, 因此緊急聯繫男童外婆、外公到場, 所幸2人有照顧和保護意願, 能協助後續照顧男童。
警方初步調查, 媽媽因男童不斷碰觸燒烤器具, 多次口頭警告無效, 所以請燒烤店老闆管教。 不過,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少年身心虐待或不正當的行為」, 違者依兒少權法第97條規定, 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公佈其姓名或名稱。
稍早有知情民眾看不下去,
對此, 社會局重申「兒童保護, 人人有責」, 市府將堅守「兒虐零容忍」的立場。
▼3歲男童遭虐「屁股黑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