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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沒結婚就住男友家,自己買的食物「經常被偷吃」 和對方家人爭執被趕出門,委屈喊:那是我的布丁,憑什麼你們吃?

潔身自愛的女人普遍有極高的道德修養, 自身優秀!她們會對異性保持適當的距離不隨便約會, 和異性明確關係不搞曖昧, 有對於性的原則和底線!潔身自愛的女人獨立、懂得自愛、有自信!

只有獨立的女人在關係中才不會處於弱勢!沒有獨立能力的女人在丈夫發生婚外情時, 往往害怕不敢爭取權利, 忍辱偷生!而獨立的女人就不一樣了, 她們有話語權敢於鬥爭, 使別人不敢插足她們的感情中。 記住, 女人的幸福不能永遠來自男人, 要學會獨立為自己的幸福買單!

為了霜淇淋和布丁, 女網友與男友被家人趕出門!

日前有女網友在臉書「靠北婚姻2。 0」上表示, 和男友交往後就直接住到對方家裡, 一開始相處得不錯, 但漸漸發現她買的食物都會被偷吃, 跟男友抱怨後表示希望家人能多買個冰箱只冰自己的東西, 沒想到搞到最後兩人都被趕出家門!

【原文】:

雖然還沒結婚, 但我要靠北男友的家人。 因為我們被趕出門。

我們都是中部人到臺北念書, 在大學就認識, 他是歷史系, 我是社科院, 成發認識。 就這樣一直保持臉友關係好幾年, 2018年因為參與支持同婚的連署工作又再次有交集, 就很自然在一起了。

因為我家在山上, 距離公司開車超過一小時, 所以畢業就在外租屋。 我的租的雅房剛好就在他家附近, 之後也很順理成章的住進他家, 我跟他家人相處一開始還不錯。 但後來發現他們沒有所有權的概念, 可能是傳統家庭的關係, 覺得只要不是在房間的物品就是大家的, 讓我很難接受。

像是我買放在冰箱的COLDSTONE霜淇淋或是要排隊的網購布丁, 經常被他爸媽或妹妹吃掉,

或是放在庭院曬的雨傘經常被拿走。 他哥哥已經結婚, 在附近的社區大樓買了一間房子但還是經常跑回來, 然後他姪女也很喜歡跑到男友房間亂動我的東西。

一開始跟男友反映這些事情, 他說自己也很難接受所以他買東西回家一定是放在房間, 他也同意我把房間上鎖, 我也盡量少買東西。

幾個月前我花了半天煮了一大鍋番茄牛肉鍋, 有分他爸媽跟他妹吃, 我希望這鍋湯可以至少吃三天。 隔天臺中下雨, 濕漉漉的回到男友家, 發現整鍋湯正在瓦斯爐上滾, 還加了飯進去, 男友媽說因為下雨不想再出門, 就把湯煮一煮配飯吃了。

我真的很生氣, 只能忍住一言不發回到房間, 到底憑什麼動我煮的菜餚?男友回家我直接哭出來,

他聽完後也覺得我有道理, 決定跟他爸媽談談, 或者再買一個冰箱, 也希望他爸媽跟我道歉。 但是他爸媽覺得都是一家人幹嘛這樣分?如果要再買一個冰箱還是一家人嗎?我就覺得很可笑, 現在買冰箱=分家的意思嗎?

當晚我們就跟他爸媽陷入冷戰。 幾天後我們跑去桃園玩參加遊行後回到臺中, 就發現我跟他的東西被裝箱放在大門口, 明顯就是要趕他出家門。 他脾氣也很硬東西搬上車就跑去我家。

他全家都是在家裡的公司工作, 第二天他去上班的時候, 發現卡刷不進去。 他哥轉述他爸叫他自己想辦法去外面工作。 但他每天載我上班後去面試一直碰壁, 上個月初才透過他同學介紹在當臨時代課老師,

但是算鐘點費, 一個月也才二萬元左右, 跟他原本在家工作一個月四萬五差太多。

他哥跟他妹都勸他跟爸媽低頭, 要我跟他爸媽道歉, 但我什麼都沒有做錯, 所以我不想。

昨天我媽也突然跟我說希望我們可以分手, 因為我不適合他們家, 怕我受苦, 突然間我覺得好累, 我到底做錯了甚麼要受到種對待?這個世界到底還有沒有是非對錯?

▲一聽到該名女子的抱怨,網友們都非常不認同她的想法!(圖截自 靠北婚姻2。0)

此文一出,馬上引起許多網友搖頭表示,「妳有付房租、水電嗎?當初搬出去自己住,不就好了?」、「妳順理成章住進人家家,人家也要順理成章改變生活習慣配合妳?」、「有人跟我一樣覺得她自己本身就是個問題嗎?」、「牛肉鍋抵一個月的租金,我覺得很劃算欸」。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其實該名女子和男友家人根本是同一種人,「自己住在男友家就可以臉紅氣不喘的順理成章住的理所當然,別人用了你放在他們家裡的東西就是千不該萬不該!別人都還沒認真跟你算房租、水電費呢!妳倒是布丁、霜淇淋、牛肉湯記得很清楚~雖然他們擅自吃了、拿了、用了妳的東西,但仔細想想也真是沒禮貌、沒水準,把兩方人馬秤一秤好像是…半斤八兩耶!」

大多數婆婆都不接受兒子帶女朋友回家住,無論是在生活上會帶來麻煩,還是在觀念上,都一時半會無法接受婚前同住。

曾經聽說過一句話,深以為然:女孩子最好的嫁妝,就是婚前x冷淡。

戀愛這種事情,雖說你情我願,可是,結局好與壞,有時候,還在於女人的行為和態度如何。

為了自己將來的幸福,最好,不要婚前住進婆家。

奉勸各位妹子,無論多恩愛,多甜蜜,婚前最好不要住在公婆家。

別信那一套「什麼時代了,很正常的現象」

無論什麼時代,你尊重自己,他們以後才會尊重你。

▲一聽到該名女子的抱怨,網友們都非常不認同她的想法!(圖截自 靠北婚姻2。0)

此文一出,馬上引起許多網友搖頭表示,「妳有付房租、水電嗎?當初搬出去自己住,不就好了?」、「妳順理成章住進人家家,人家也要順理成章改變生活習慣配合妳?」、「有人跟我一樣覺得她自己本身就是個問題嗎?」、「牛肉鍋抵一個月的租金,我覺得很劃算欸」。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其實該名女子和男友家人根本是同一種人,「自己住在男友家就可以臉紅氣不喘的順理成章住的理所當然,別人用了你放在他們家裡的東西就是千不該萬不該!別人都還沒認真跟你算房租、水電費呢!妳倒是布丁、霜淇淋、牛肉湯記得很清楚~雖然他們擅自吃了、拿了、用了妳的東西,但仔細想想也真是沒禮貌、沒水準,把兩方人馬秤一秤好像是…半斤八兩耶!」

大多數婆婆都不接受兒子帶女朋友回家住,無論是在生活上會帶來麻煩,還是在觀念上,都一時半會無法接受婚前同住。

曾經聽說過一句話,深以為然:女孩子最好的嫁妝,就是婚前x冷淡。

戀愛這種事情,雖說你情我願,可是,結局好與壞,有時候,還在於女人的行為和態度如何。

為了自己將來的幸福,最好,不要婚前住進婆家。

奉勸各位妹子,無論多恩愛,多甜蜜,婚前最好不要住在公婆家。

別信那一套「什麼時代了,很正常的現象」

無論什麼時代,你尊重自己,他們以後才會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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