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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酷刑「腰斬」究竟有多疼?女囚行刑前,都要拿錢賄賂劊子手

《漢書》有言:「法家者流, 蓋出理官。 」意思就是如果要追溯法家的源頭, 那麼應當是理官——法家是成熟于春秋戰國時期的重要學派, 而理官其實是夏商時期專門審理案件的人員, 所以法家和理官之間有什麼牽連?跟本次主題又有什麼相關?

答案在於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的輔助手段是「酷吏刑學」, 而夏商時期的理官作為審案人員必然要進行「訊問」, 加上民智未開監督不力, 於是在這個時期就誕生了法家推崇的「酷刑」, 因而《漢書》說「法家源頭在理官」, 其實就是說「酷刑源頭在夏商」。  

夏商的酷刑到底殘酷到什麼地步?《韓非子·內儲說上》記載商朝有「棄灰之法」, 這個法律規定把灰倒在大街上的人要被砍掉手臂, 可見僅僅只是一些小事, 就會遭到非常嚴重的懲罰, 而竟然能夠入刑, 就意味著統治者也非常推崇酷刑。

最典型的表現就是暴君商紂王是歷史上有名的酷刑創造者, 如果酷刑也能給發明獎的話, 他應該能夠拿到大滿貫。 商朝末年妲己因為性格原因臉上沒有什麼笑容, 和褒姒進宮後冷若冰霜一樣, 但商紂王討歡心的手段, 可比周幽王烽火戲諸侯更令人髮指。  

當時是商紂王偶然間看見一隻螞蟻爬在銅鬥上,

因為銅鬥非常燙, 因而螞蟻的足被烙傷, 只能在上面打滾掙扎狼狽不堪, 他就想要是將這個手段用在人身上, 一定能讓妲己開懷大笑, 於是準備了燒得通紅的銅格讓囚犯赤著腳走, 囚犯痛得慘叫並紛紛摔落, 而妲己哈哈大笑。

此後商紂王就一發不可收拾, 蒸煮活人, 剖腹取心, 和妲己一起肆意虐待人體, 一個「蠆盆」直到現在還常見於影視劇中, 當時是鹿臺宴, 商紂王命令妃嬪脫去衣服跳舞, 姜後宮中的人不肯, 妲己就說她們是怨恨商紂王殺了薑後, 於是讓其挖了個坑, 放進各種毒蟲啃咬她們。  

在商紂王的基礎上, 西周有了新的再創造, 當時他們有九刑:墨、劓、刖、宮、大辟、贖、流、鞭、撲/罰絲, 秦朝將以上兩朝的酷刑囊括其中, 概括出了8大類30餘種, 其中常見的有絞刑、梟首、車裂、戮屍以及腰斬, 前面幾大刑常見, 腰斬並不, 但其實它才是最疼的。

腰斬並不是「一刀兩斷」那麼簡單, 早前我們說一刀兩斷是從脖頸處斷, 也就是「斬首」, 這個乾淨俐落並不嚇人, 且按照他們的理論, 都是人昏昏欲睡的午時三刻, 所以不怎麼疼, 但腰斬最開始是特意用鈍掉的刀, 也不強求什麼技術, 因而常常不能直接斬斷, 需補刀。  

等到後來有了鋒利的「鍘刀」, 但直接斬斷之後人也不會立即死去, 由於人的重要器官比如說心臟都在上半身, 因而人可以說並沒有受到致命傷,器官會隨之流出來,但人真正的死亡原因還是失血過多,如果劊子手刻意折磨人,那這樣的痛楚可以延長到至少兩三個時辰。

這也就意味著這是一個會將痛苦無限放大的刑罰,所以很多犯人家屬不忍心,於是會提前用銀子賄賂劊子手,而女囚更是不想見到自己醜態百出,也會費心賄賂下刀之人,要求無痛和快速,當然再快也還是會從腰下刀,之後還是得煎熬著捱上那麼幾分鐘然後失血而亡。 

歷史上第一個被處腰斬之刑的是秦朝丞相李斯,他跟著秦始皇建功立業,制定和執行《大秦律》,又掌管刑獄多年,但是被趙高誣陷後,唆使秦二世將其腰斬在西元前208年的咸陽,斬後沒有立即死亡,在兒子面前呼喊:「吾欲與若複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

歷史上最後一個被處腰斬之刑的則是清朝俞鴻圖,他是河南學政,負責在科舉中監考,為人嚴謹,但是他的小妾收受賄賂後串通他人,既陷害於他,又將試題洩露,後來被雍正處以腰斬,未料受刑倉促,沒來得及賄賂,被劊子手一點點磨割,寫下七個「慘」字才斷氣。 

之後雍正覺得太殘忍了,於是下令封刀,中國歷史上才沒有了這樣的慘劇,戊戌變法之後的1905年,跟腰斬同級的酷刑淩遲、梟首和戮屍也從法典中完全消失,而現代的法律講究人性化,與古代的法律有著本質的不同,不帶各種刻意的折磨,連死刑的判斷也尤為謹慎。

因而人可以說並沒有受到致命傷,器官會隨之流出來,但人真正的死亡原因還是失血過多,如果劊子手刻意折磨人,那這樣的痛楚可以延長到至少兩三個時辰。

這也就意味著這是一個會將痛苦無限放大的刑罰,所以很多犯人家屬不忍心,於是會提前用銀子賄賂劊子手,而女囚更是不想見到自己醜態百出,也會費心賄賂下刀之人,要求無痛和快速,當然再快也還是會從腰下刀,之後還是得煎熬著捱上那麼幾分鐘然後失血而亡。 

歷史上第一個被處腰斬之刑的是秦朝丞相李斯,他跟著秦始皇建功立業,制定和執行《大秦律》,又掌管刑獄多年,但是被趙高誣陷後,唆使秦二世將其腰斬在西元前208年的咸陽,斬後沒有立即死亡,在兒子面前呼喊:「吾欲與若複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

歷史上最後一個被處腰斬之刑的則是清朝俞鴻圖,他是河南學政,負責在科舉中監考,為人嚴謹,但是他的小妾收受賄賂後串通他人,既陷害於他,又將試題洩露,後來被雍正處以腰斬,未料受刑倉促,沒來得及賄賂,被劊子手一點點磨割,寫下七個「慘」字才斷氣。 

之後雍正覺得太殘忍了,於是下令封刀,中國歷史上才沒有了這樣的慘劇,戊戌變法之後的1905年,跟腰斬同級的酷刑淩遲、梟首和戮屍也從法典中完全消失,而現代的法律講究人性化,與古代的法律有著本質的不同,不帶各種刻意的折磨,連死刑的判斷也尤為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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