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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後工作消息,該不該回?

這一季《奇葩說》有一道辯題:

下班後工作消息, 該不該回?

正方(該回)的薛兆豐老師說:

上班時間和下班時間截然分開的工作是體力勞動的特點, 腦力勞動的特點就是分不開。

體力勞動的特點是剛性特別強, 物理上必須在那個場所, 在那個季節, 在那個時辰, 才能工作。 傳統上農業就是這種工作。

而腦力勞動呢?是非常具有流動性的。 隨時隨地都可以工作。 而今天的科技為這種腦力勞動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有人把這看做是障礙, 而有人把這看做是機會, 跟別人展開更激烈競爭的機會、取勝的機會, 看你是那種人。

如果你不喜歡工作和生活混在一起, 你要有代價, 拿東西去換這個特權, 在一個更大時間跨度上面來做這個替換。

比如先好好工作20年, 後面賺取一個非常乾淨空閒的時間。 這也是一種方式。 華爾街很多人非常辛苦, 他們這麼回答:因為我40歲要退休, 還要過上富豪的生活, 還要保持那樣的生活方式。 那就是在一個大的時間跨度裡面去做替換。

人生只能這樣, 不能既要, 又要。

所有的工作都是把別人的辛苦變成自己的辛苦, 把自己的舒適換成別人的舒適。

反方(不該回)的劉擎老師說:

我們不是在說那些心甘情願接受手機短信的人, 我們在說的是那些認為下班後工作資訊侵擾到他們的那些人, 這個權利是不是要得到保護。

這些人他們不得已接受到了這樣一個情況。 他們這些人不能改變這樣的情況, 因為他們改變就會失去競爭的優勢。

但是為什麼人類要接受這個結構?像996工作制, 別的公司搞996, 我們堅持8個小時工作制, 我們公司就會被別人淘汰, 剩下的都是996。 這個世界應該讓那些不好的選擇消失。 8小時工作制, 一周5天工作日, 是一個進步。

因為人不只是有效率, 不只是能夠當做成本收益計算的符碼, 人是作為一個目的的存在, 而不僅僅是作為任何一個發展的工具。 忘記這一條, 我們就會變成現實的奴隸, 現實再怎麼糟糕, 我們服從它才是對的。 這恰恰是那一種所謂經濟學家最大的誤區。

你在現實處境中, 但是我們要有大視野。

我們不接受這個東西, 至少我們要對這樣一種接受的觀點表達質疑和批評。 大家想一想, 童工制是怎麼廢除的, 8小時工作制是怎麼開始的, 勞動保護法是怎麼開始的, 這些都是一開始被認為空洞的口號。 這是人類, 我們被稱為理想的東西。

類似的辯題, 其實還有:工作總是996, 該不該辭職?

有讀者問我怎麼看。

— 1—

這個問題其實沒有標準答案, 這背後是每一個人自己的選擇。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對錯觀, 從不同的對錯觀出發, 會得出不同的答案。

具體來說, 分析每一個問題時, 至少都有三種「對錯觀」: 

1)法學家的對錯觀; 

2)經濟學家的對錯觀;

3)商人的對錯觀。  

什麼意思?我一個一個來講。  

一、法學家的對錯觀

我舉個例子。

一個壞人A, 誘騙一個好人B到一個沒有鎖門的工地C,

然後這個好人B失足摔死了。

請問, 這是誰的錯?

這當然是壞人A的錯, 這就是蓄意謀殺。

這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是的。

如果證據確鑿, 從法學家眼中看, 這就是壞人A的錯。  

但是, 這種大快人心的對錯觀, 不一定能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法學家做不到的事情, 經濟學家也許能做到。  

二、經濟學家的對錯觀

經濟學家有不同看法。

好人B被壞人A, 誘騙到沒有鎖門的工地C摔死了, 是工地C的錯。  

啊?為什麼啊?這也太冤了吧? 

這是因為, 整個社會, 為了避免好人B被壞人A誘騙到工地的成本, 比工地C把門鎖上的成本, 要高得多。

如果懲罰了工地C, 雖然工地C覺得冤, 但是以後工地就都會把門鎖上了。 這樣的事情, 會大量減少。

 

所以, 經濟學家, 是從「社會總成本」的角度, 來判斷一件事的對錯在誰。

雖然聽上去不合理, 但有時比純粹的「道義」更有效果。

三、商人的對錯觀

但不管是壞人A的錯, 還是工地C的錯, 好人B都死了。

把誰抓起來, 好人B都無法起死回生。  

所以, 從個體利益最大化的角度, 好人B只能怪自己。

我的錯, 我不該蠢到被壞人A欺騙。

只有這樣的認知, 才能保護B自己。  

一個人走在人行橫道上, 一輛卡車呼嘯而來。

所有人都大聲呼喊他讓開。 他淡定地說:他不能撞我。

他撞我是違反交規的, 他全責。 我就不讓。

最後這個行人被撞死了。

這是誰的錯, 卡車司機的錯?當然。

但是這樣的認知無法救命。

這個行人要認識到:這是我的錯。 我應該讓開。 因為死的是我。  

你看法官認為壞人A錯, 經濟學家認為工地C錯,商人認為好人B錯。

這就是一個問題的三種對錯觀。 

如果你是評論家,你可以選擇法官的立場。

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你應該選擇經濟學家的立場。

但如果將要失足摔死的就是你自己,我建議你選擇商人的立場。 

我的錯,我的錯,都是我的錯。 

因為,我損失最大。 

誰損失大,就是誰的錯。 

— 2 —

理解了這三種對錯觀,我們再來看奇葩說這道辯題。

下班後工作消息,該不該回?

站在法學家的立場,法學家會說:我們要保護員工下班之後不被工作消息侵擾的權利,為了避免類似「拼多多員工猝死」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當然應該選擇拒絕996、「不回」消息。

站在經濟學家的立場,經濟學家會說:「回」或者「不回」消息,只要員工和公司達成契約即可。一方願意付錢,一方樂於接受,就是有效的契約。如果在一種契約關係中,只對一方有利,而對一方有害,那麼你要相信社會的流動性,利益受到侵害的人自然而然地會找到更好的選擇。

站在商人的立場,商人會說:如果996、下班後回工作消息,能夠增加你的競爭優勢,那麼你當然應該選擇996、選擇「回」消息。

當然,如果你持有商人的對錯觀,那麼你至少要知道:

商人的標準只能要求自己,不能要求別人。

我舉個例子。

一個穿著短裙的女孩子,在地鐵上遇到了壞人,是誰的錯?

從法學家的對錯觀來說,當然是壞人的錯。

但是從商人的對錯觀來說,是誰的錯呢?

是女孩子自己的錯。因為女孩子的損失最大。

那麼女孩子為了避免下次再遇到這樣的事情,坐地鐵的時候自己就會選擇不穿短裙。

但是請注意,你不能拿這個標準,去要求別的女孩子。你只能要求你自己。

最後的話

所以,到底該不該996?下班後到底該不該回消息?

這就看你持有什麼樣的對錯觀。

如果你只是參加一場辯論會,我建議你可以選擇法學家的視角,因為這樣的論點最能立得住。

如果你是在面對自己真實人生,我建議你選擇商人的視角,因為這能讓你獲得相對優勢。

而如果你今天是一個政策制定者,我建議你選擇經濟學家的視角,去承擔改變現狀的責任。因為改變現狀的責任並不真的在每個人身上,而是在政策的制定者身上。

希望能對你有所啟發。

經濟學家認為工地C錯,商人認為好人B錯。

這就是一個問題的三種對錯觀。 

如果你是評論家,你可以選擇法官的立場。

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你應該選擇經濟學家的立場。

但如果將要失足摔死的就是你自己,我建議你選擇商人的立場。 

我的錯,我的錯,都是我的錯。 

因為,我損失最大。 

誰損失大,就是誰的錯。 

— 2 —

理解了這三種對錯觀,我們再來看奇葩說這道辯題。

下班後工作消息,該不該回?

站在法學家的立場,法學家會說:我們要保護員工下班之後不被工作消息侵擾的權利,為了避免類似「拼多多員工猝死」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當然應該選擇拒絕996、「不回」消息。

站在經濟學家的立場,經濟學家會說:「回」或者「不回」消息,只要員工和公司達成契約即可。一方願意付錢,一方樂於接受,就是有效的契約。如果在一種契約關係中,只對一方有利,而對一方有害,那麼你要相信社會的流動性,利益受到侵害的人自然而然地會找到更好的選擇。

站在商人的立場,商人會說:如果996、下班後回工作消息,能夠增加你的競爭優勢,那麼你當然應該選擇996、選擇「回」消息。

當然,如果你持有商人的對錯觀,那麼你至少要知道:

商人的標準只能要求自己,不能要求別人。

我舉個例子。

一個穿著短裙的女孩子,在地鐵上遇到了壞人,是誰的錯?

從法學家的對錯觀來說,當然是壞人的錯。

但是從商人的對錯觀來說,是誰的錯呢?

是女孩子自己的錯。因為女孩子的損失最大。

那麼女孩子為了避免下次再遇到這樣的事情,坐地鐵的時候自己就會選擇不穿短裙。

但是請注意,你不能拿這個標準,去要求別的女孩子。你只能要求你自己。

最後的話

所以,到底該不該996?下班後到底該不該回消息?

這就看你持有什麼樣的對錯觀。

如果你只是參加一場辯論會,我建議你可以選擇法學家的視角,因為這樣的論點最能立得住。

如果你是在面對自己真實人生,我建議你選擇商人的視角,因為這能讓你獲得相對優勢。

而如果你今天是一個政策制定者,我建議你選擇經濟學家的視角,去承擔改變現狀的責任。因為改變現狀的責任並不真的在每個人身上,而是在政策的制定者身上。

希望能對你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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