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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一种刑罚,对犯人不打不杀,可受刑者却生不如死

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 人命并不值錢, 也不受到尊重。 最明顯的就是存在著五花八門, 品類繁多的酷刑。 這些刑罰要么在肉體上這么犯人, 要么讓株連犯人的親族, 總之就是怎么殘酷怎么來, 一點都不在乎人的生死。

比如說一個簡單的死刑, 據說有二十多種花樣, 包括凌遲、斬首、車裂、挖心等等。 之所以要弄出這么多名堂, 搞這么大的動靜, 除了主觀上對于犯人的仇恨外, 主要還是起到殺一儆百, 以儆效尤的目的。

然而, 除了這種酷刑外, 在清朝還有一種刑罰, 并不要犯人的命, 甚至都不毆打辱罵犯人,

卻能讓受刑者如同死過一場。 這種刑罰并沒有被列在清朝的法律文書之中, 并不是一種常備的刑罰, 一般都由皇帝臨時起意決定的, 它叫做陪斬。

所謂陪斬, 就是指不通知犯人, 而將他和其它死刑犯一起押赴刑場。 當犯人看到其它人的人頭落地后, 已經嚇得魂飛魄散, 而此時還要劊子手裝模作樣, 以同樣方式向犯人砍去一刀。 只不過這一刀最終揮空, 并沒有砍在犯人身上。

這種刑罰需要皇帝點頭才能使用, 而且一般都是皇親貴戚才能享受到。 這是為了給犯人一點教訓, 讓他在此后改過自新。 所以普通百姓肯定是無緣的, 砍了就砍了。

在乾隆十八年時, 曾經擔任過直隸總督、江南河道總督的高斌就有幸享受了這個待遇。

他的這些官職, 并不是乾隆不殺他的理由, 最為關鍵的是她的女兒高佳氏曾是乾隆的皇貴妃, 僅此于皇后, 地位顯赫。 說起來, 高斌還是乾隆的老丈人, 所以乾隆打算讓他嘗嘗陪斬之刑。

那么高斌為了什么事而受刑呢?原來, 高斌在雍正時就受到過重用, 曾經擔任過江寧、蘇州織造這樣的肥缺, 而他在治河上的特長, 讓他擔任了江南河道總督這樣的高官。

不過, 高斌雖然官越做越大, 卻越來越懶散, 最為讓朝廷惱火的是他約束下屬不利, 經常發生貪污公款的事情。 乾隆為此, 還曾經對他專門下達過一道圣旨, 諄諄教導他要好好替朝廷分憂:

汝女已封貴妃并令汝出旗, 但此系私恩不可恃也。 若能勉勵, 公忠為國, 朕自然嘉獎。

若稍有不逮, 始終不能如一, 則其當罰, 又豈可與常人一例乎?

然而, 高斌卻將此當作耳旁風, 根本沒有什么收斂。 其中的奧秘, 恐怕他自己也是心知肚明的。 在乾隆十八年時, 江蘇銅山黃河決口, 造成了巨大的傷亡。 為此, 清廷下令, 將高斌和銅山同知李敦、守備張賓一同斬首。

李敦、張賓斬首是大快人心的, 因為他們被查實貪污了大量的治河款項, 導致河堤的質量不佳, 黃河就是從此處突破缺口的。 至于高斌, 當然也要為管束不嚴而承擔責任。

當高斌被押赴刑場, 跪在劊子手面前時, 他已經嚇得話都說不完整了。 等到午時三刻一道, 他看到鮮活的兩條生命化為烏有的時候, 更為害怕。 當他看到劊子手舉起大刀時, 這個已經古稀之年,

享受過高官厚祿的老人再也支持不住, 當即倒下。

他是昏死過去的, 他也曾擔任過監斬官, 從來沒有想過自己還會有這一天。 對于死亡的恐懼, 讓他已經什么都不記得了, 極度的害怕讓他腦子一片空白。

高斌蘇醒國來的時候, 發現自己已經被帶回冰冷的監獄。 當獄卒宣布皇帝的詔書, 讓他出獄的時候, 他感動得熱淚盈眶, 涕淚橫流, 如同搗蒜一般叩謝皇恩。 這種從鬼門關走一趟的心情, 我們沒有經歷, 但也容易理解。

此后的高斌, 再也不敢大意, 終日憂心國事, 最后以七十二歲的高齡, 累死在治河現場, 也算保全了晚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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