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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特别的逃亡方式,可以称之为最完美犯罪,至今未破案

說道犯罪我們能想到很多, 很多人都是在陸地上犯罪的, 想要在高空上犯罪可是要滿足很多的條件的, 而且風險非常大。 曾經就有一個起空中犯罪案件, 犯人在搶了贖金之后, 就不見了, 幾十年過去了, 都沒有能夠破案。

1971年一個中年男子提著個黑色的手提箱到了波特蘭的機場, 買了一張西雅圖的機票, 和普通的乘客一樣在飛機上坐了下來, 之前一直沒有任何的異樣, 飛機飛到一半的時候, 給了旁邊搭訕的空姐一個紙條, 這個空姐看都沒有看, 還是他提醒空姐仔細看看這個紙條。 這個上面寫的是他有炸藥,

是要劫機的, 還給空姐看了炸彈, 這其實是個假的。 讓準備20萬現金和四個降落傘, 西雅圖的警方按照的他的要求做了。

降落之后也沒有辦法拿下他, 后來他留下了三個前艙組的人員和一個空姐, 要求飛機起飛, 這個時候找到了適合的機會逃走了, 可以成為完美的犯罪了。 都以為看穿了他的動機, 沒想到的是他自己準備了降落傘, 調查了很多年, 都沒有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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