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軍事»正文

2000元管一年!重庆惊现“年票制”罚单,结果…

違反了交通規則, 就要接受罰款, 對司機和交警而言, 這樣的道理, 可以說是天經地義。 交通罰款制度之所以存在, 根本目的就是為了遏制各種各樣的交通違章行為, 這一點本該是毋庸置疑的常識。 但是, 也有一些地方的交警, 錯誤地把罰款制度當成了本單位“創收”的工具。

交警部門本來的職責, 是像“貓”一樣抓住那些違章的“老鼠”, 但在一些地方, 卻出現了“老鼠”向“貓”按期上貢, “貓”則對“老鼠”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場面, 堪稱“貓鼠一家”。 更有甚者, 有些地方的交警, 甚至干脆做起了“無中生有”的生意, 直接將一些守法司機指為“違章”,

借機處罰撈錢。 這些現象嚴重損害了交通法規的權威與尊嚴, 也惡化了這些地方的交通環境。

最近, 在重慶市, 國務院派出的督察組就發現了這樣的問題, 而且問題還不小。 9月5日, 據新華社報道, 國務院第二十二督查組近日在重慶暗訪期間接到多名大貨車司機反映, 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涉嫌違規執法。 重慶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的最主要的問題, 就是開出了“年票制”的罰單。 這樣的“年票制”罰單, 如果針對的是確實的違章行為, 那就相當于放任違章, 而如果針對的是“莫須有”的罪名, 問題的性質就更加嚴重。 對此, 督察組進行了盡責的調查。

一輛重慶牌照的大貨車司機告訴督查組, 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今年3月以擅自改裝為由對其處以2000元罰款。

“執法人員說, 下次被查, 只要出示罰款收據就可以了, 一年內沒事, 但第二年又得交錢”。 這名司機向督查組展示了一直保存的罰款收據和行政處罰決定書。 另一位大貨車司機告訴督查組, 因為知道走豐都縣肯定會被罰, 其公司負責人曾主動到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繳納“罰款”1500元, 以換取通行便利。 “‘罰一次, 管一年’是豐都縣不成文的規定。 ”他說。

大貨車司機們向督查組普遍反映的問題還包括錯誤認定非法改裝。 據一位司機介紹, 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將大貨車加蓋篷布認定為非法改裝并予以處罰, 而根據規定, 運輸砂石車輛如不加蓋篷布則會被環保部門處罰,

“兩頭受罰”的處境讓他們很為難。

督查組成員查閱相關文件發現, 根據主管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改裝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 道路貨運車輛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 不得將其認定為非法改裝道路運輸車輛。 “豐都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的行為違反了以上規定精神, 存在處罰依據不準確的問題。 ”督查組成員呂春雪說。

在調查出這些問題之后, 第二十二督查組對豐都縣政府進行了約談。 豐都縣政府主要負責人表示, 將全面清查整改問題, 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確保執法過程嚴格規范。

就在9月7日, 這一引起輿論嘩然的執法亂象, 得到了初步的處理。

據華龍網報道, 重慶市交委、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高度重視, 由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劉峰總隊長為組長的工作組已趕赴豐都縣, 召開了國務院督查組反饋問題督促整改落實會議, 提出了整改落實國務院督查組反饋問題的具體要求, 堅決做到立說立行、立行立改。 會議決定, 將對“年票制”罰單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 加強行政執法隊伍整頓, 堅決禁絕趨利執法、任性執法等問題, 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事實上, 不僅是重慶豐都縣, 還有一些地方的交警, 也做出過同樣的事情。 2017年7月, 河南伊川縣交通運輸執法局執法人員被媒體曝光, 涉嫌長期為超載貨車辦“超載包月票”。 在當地, 超載的貨車司機只要交納一次罰款,

就可“全縣暢通”。 這種做法, 將本意在于遏制超載的罰款制度, 生生變成了花錢就能買的“超載許可證”, 令人十分不齒。

當時, 這起事件引起了輿論的廣泛聲討, 而有關部門的查處結果也十分嚴厲。 2017年8月7日, 伊川縣紀委調查認為, 該局存在執法不規范、以罰代管等行為, 并嚴肅處理了一大批干部。

伊川縣紀委研究決定, 伊川縣交通運輸執法局局長李龍軍免職, 副局長兼執法大隊長李少軍、副局長胡向北撤職, 中隊長韋可衛、副中隊長張超撤職, 執法人員李洛林、梁磊, 調離執法崗位。 另外, 因領導監管不力, 伊川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盧會奇被停職。

遺憾的是, 在金錢的誘惑面前, 這樣嚴肅的處理結果, 對一些地方而言, 并未起到“前車之鑒”的作用。 或許是出于僥幸,一些地方還是在推行這樣的錯誤做法,直到被上級發現。

這種“年票制”罰單既體現出了這些地方執法部門的貪婪,也體現出了這些地方執法部門的懶惰。他們的貪婪,在于他們將罰款看成了“搖錢樹”,腦子里想的不是如何改善交通狀況,而是如何多多罰款;而他們的懶惰,則在于他們并不愿意認真盡責地對每一起違法行為單獨罰款,而是想到了“包月”“包年”的歪主意。

貪婪也好,懶惰也罷,本質上都是這些地方的交警在價值觀上出了問題。沒有正確的價值觀,執法部門就不可能良好完成為人民服務、為法治服務的使命。這種價值觀層面的問題,危害可能比腐敗更甚。

(資料來源:新華社、華龍網、北京時間等)

撰文 / 楊鑫宇 編輯 / 蒼 南

或許是出于僥幸,一些地方還是在推行這樣的錯誤做法,直到被上級發現。

這種“年票制”罰單既體現出了這些地方執法部門的貪婪,也體現出了這些地方執法部門的懶惰。他們的貪婪,在于他們將罰款看成了“搖錢樹”,腦子里想的不是如何改善交通狀況,而是如何多多罰款;而他們的懶惰,則在于他們并不愿意認真盡責地對每一起違法行為單獨罰款,而是想到了“包月”“包年”的歪主意。

貪婪也好,懶惰也罷,本質上都是這些地方的交警在價值觀上出了問題。沒有正確的價值觀,執法部門就不可能良好完成為人民服務、為法治服務的使命。這種價值觀層面的問題,危害可能比腐敗更甚。

(資料來源:新華社、華龍網、北京時間等)

撰文 / 楊鑫宇 編輯 / 蒼 南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