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旅遊»正文

旅行中遭旅舍半夜驱离,这经历搁谁谁不爽,但误会仅仅是不了解

不論是官方還是民間個人, 國人最近都有不少來自發達國家的“非難”。 如月初第30屆太平洋島國論壇, 中方代表團持外交人員護照入境瑙魯時曾被拒, 對方稱只處理中方個人護照, 中方代表在論壇議程上還被剝奪發言權利。

無獨有偶, 近日瑞典出了一樁“奇葩”事件:中國公民曾先生和他的父母在斯德哥爾摩“斯德哥爾摩發電機旅舍”半夜遭遇店員驅離、被瑞典警察粗魯扔到墓地。 與前文中的官方被無緣無故刁難不同, 這一樁則是中國公民被粗暴執法。

為什么會這樣呢?為什么世人要與中國作對呢?還是我們本身需要反省一二?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

筆者先說一個親眼所見的案例:今年8月份某一個夜晚, 南京瞻園一家青旅客滿了, 有一個外國游客可能錯過了訂房機會, 就直接在青旅的沙發上睡了, 店員不僅沒有驅趕這個外國游客或要求付費, 反而給了一件毯子讓其后半夜驅寒(當然, 南京的八月不冷)。

在這個故事之后, 我們繼續回歸行文前的話題。

據了解, 瑙魯與臺灣保持密切往來, 媒體猜測該國應是試圖通過阻撓中方與會發言權給臺灣刷存在感;而后者則明顯陷入了“羅門生”漩渦, 不僅瑞典與曾先生一家人各執一詞, 連媒體也分出了對立兩派, 真相究竟如何呢?

有經驗的旅行家撰文分析指出——瑞典警察其實沒有那么粗暴、卑鄙。

因為墓地在北歐, 特別是在發達國家, 與國人理解的墓地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 瑞典的墓地通常在市中心, 與公園互通, 是青年男女約會、讀書的好去處, 并非國內陰森森的幽冥之地。 換句話說, 瑞典警察只是把曾先生一家人半夜扔在公園公共場合, 畢竟旅店有權驅離不在規定時間內入住的旅客, 而警察局只收留犯人或嫌疑犯(曾先生一家人并未犯法, 瑞典警方顯然不能按照網友說的帶回警局)。

此觀點基于“瑞典國情和民風民俗”的分析看似合理, 卻有站著說話不腰疼的高姿態。 為什么這么說呢?盡管瑞典媒體“客觀”報道了店員、警察的所見所聞——曾先生不在入住時間、試圖付費過夜、拒絕溝通回答、撒潑抵賴等(這些也得到曾先生的印證并做出“置身人生地不熟”焦慮之中應有的解釋);但是,

曾先生所說的情況也暴露了瑞典非通人性的粗暴執法——暴力驅離曾先生一家人、分車裝押并有毆打痕跡。 僅這一點, 雖然代表不了整個瑞典執法水平, 但也折射出部分發達國家及人員對國人的偏見。

不過, 作為旁觀者、局外人, 當我們試圖了解這些事件的來龍去脈時, 會漸漸發現雙方的矛盾糾紛在于彼此都不了解對方的國情和民風民俗。 第一, 公墓在不同國家、不同國民心中是不一樣的地方, 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地方。 如曾先生一家人不了解瑞典公墓在瑞典的地位形象(相當于公園公共場所), 誤以為瑞典警方惡意為之;而瑞典警方作為發達國家、國際著名旅游城市(斯德哥爾摩)公職人員,

應該懂得謹慎執法、人本為首, 卻以“中國人撒潑碰瓷”偏見先入為主, 粗暴執法。 第二, 非預定和非入住時間內進行逗留可能存在突發事件爭議, 也決定了發達國家旅店留宿權限與國內不同, 況且逗留期間曾先生還擅帶偶遇的女留學生進入旅店, 行為頗有不當;同時, 因曾先生父母不擅長英語交流, 導致店員誤以為他們拒絕溝通交流, 此為語言誤會。 第三, 撒潑哭鬧叫喊確有失國人形象, 但設身處地而想, 任何人在異國他鄉、而且是寒冷的半夜, 被警方強行執法, 豈不都有一種“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恐慌?即便如此, 瑞典警方應在維護自己公民權利同時,
應充分考慮游客處境、給予充分的解釋權。

其實啊, 高素質和低素質游客哪兒都有, 而且不分國家——外國人在長城撒尿, 中國人在法拉克福機場扔了一桌的雞蛋殼……我們不能以偏蓋全, 中國之大, 應有這個胸襟;發達國家也一樣, 可以帶著偏見, 也可以心寬而待, 試問外國人在中國哪個不被優待呢?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