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 我們的國家曾經有一個這樣的思想, 一家一國一天下, 所以這就可以想到子嗣對于皇室來說是多么重要, 皇室的男子都會很早的結婚, 原因就是為了傳宗接代, 希望自己的后代可以永遠的繼承自己的國家, 希望這個王朝的統治永遠都是自己的家族。 清朝的時候, 還沒有成年的皇室子弟在結婚之前都臨幸過女子, 為什么會這樣呢?是因為宮里就是有這樣一項明文規定。
據史料記載, 清朝的規定是這樣的, 皇室子弟都要在15歲之前結婚, 有了這項明文規定, 自然不會有人違抗, 所以很多的皇帝啊、太子啊,
在歷史上規定的是皇帝或者太子在結婚之前, 要挑出容貌姣好的宮女作為皇帝的試驗品, 不過這個規定只有在清朝實行了。
這樣的一個規定簡直就是一個奇葩的規定啊, 在1886年8月29日的《紐約時報》就刊登了這樣一篇報道, 名字叫《清國皇室生活記趣》, 里面的內容就是記載這項制度的由來和實行的過程, 這樣的一篇報道一出, 引來了很大轟動, 不過轟動終歸轟動, 人家只是好奇, 還有一絲羨慕。
同樣, 這些被選中的宮女也是被羨慕的對象, 一旦被選中, 就會有女官官銜, 而且還有不菲的俸祿, 以后就負責專門伺候皇帝的起居,
這項制度在引人羨慕的同時也并非沒有弊端, 在一定程度上會讓正處于青春期的皇室子弟過于放縱, 就會沒有節制, 這會對清朝的皇室子弟造成很大的影響, 清朝的皇帝很多壽命都不長, 估計和這個也有很大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