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內最大的娛樂、財經和社會新聞, 應該就是劉強東在美國因為涉嫌性侵被警方逮捕一案。
雖然京東方面迅速發出公告說沒有強奸, 都在誣陷, 但吃瓜群眾怎么可能輕易放過他。 很快, 就有人從英文媒體轉載了相關報道, 證實的確有嫌疑。
而在劉強東被暫時釋放并且迅速回國之后, 又有人八出了美國警方出示的材料, 證明劉強東確實是性侵, 而且不是一般的性侵, 是最高級別的強奸, 而且美國警方是以重罪罪名(felony)控告。
那么為什么這種重罪還可以被釋放呢?東哥也是走運, 剛好趕上美國的勞動節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