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所做的并六國統一,
只是順應了我國古代農耕民族統一的趨勢。
戰國,
其實各諸候國之間的內部矛盾并不突出,
主要矛盾還是在諸候國與諸候國之間,
而這種諸候國與諸候國之間的矛盾源于已經存在數百年的封建統治,
而封建統治的主要矛盾則來自于后來的階級固體和分化。
春秋到戰國,
始于變法,
變法的根本目的在化解階級矛盾,
釋放生產力。
戰國七雄雖然在反封建上的做法不一,
但大體不差的是:在不斷吞并東周周邊各中小諸候國之后,
并沒有立國中國,
而是將吞并的小諸候變成其治下的一個郡縣,
并以委任郡縣守來治理所屬郡縣,
而這個委任的郡縣守,
是由諸候國君直接委任,
受諸候國君直接管轄,
實則是一個不世襲的國君。
雖然與封建時的封國之君有同等治理屬地的之權,
可并沒有軍權,
諸候國治下的郡縣都采取了相同的辦法,
就是治權與軍權分開。
可見,
以郡縣制劃除封建制統一天下,
在當時并非秦一家要致力于統一天下,
統一天下也非秦一家之獨愿。
戰國七雄劃除封建治行郡縣制的根本,
莫過于統一人民的心思。
“天下有道,
則庶人不議”,
原來古代社會,
內部沒有矛盾,
在下者的意見總和在上者一致。
后來因不斷的戰爭,
不斷的征服異族,
使階級不斷分化、固化,
矛盾也漸漸多起來,
以至積重難返。
于是舊有的制度就出現有利這方的,
就完全不利于那一方,
因階級固化嚴重,
就產生原有制度上不可調和的階級矛盾。
最好解決階級矛盾的辦法是什么?就是使其利害關系相一致,
其次就是通過各方面調和,
這也是戰國變法的根本所在,
著名的商鞅變法,
就是通過法來使當時的貴族與平民、奴隸之間的利害關系在法的層面上相一致,
以至觸動了秦國世襲貴族的利益。
秦國能成為七國中的最后勝利者,
并由秦始皇來一統天下,
除了有運氣的成份之外,
更多原因在于秦國的商鞅變法一系列的革新為基礎,
秦始皇在統一天下后,
并沒有將統一功全部歸于自身,
而感嘆自己的祖先“奮六世之余烈”才有了他統一天下的功業。
所以,
并非是秦始皇為什么要統一天下,
而是統一是那是的大勢所趨,
他并六國之后,
決意不再走封建之路,
“父兄有天下,
而子弟為匹夫。
”只是秦國是勝利者,
秦始皇是幸運者而已。